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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工读生看家庭教育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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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11-08
第3版()
专栏:为了下一代

  从工读生看家庭教育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顾问 费路路
我们对工读生的调查,发现这些有违法犯罪行为的青少年,绝大部分缺乏良好的家庭教育。有一个工读学校一次入学180人,其中140人是独生子女和末生子女,这些孩子在家庭中大都占有特殊地位,受家长的溺爱娇宠。当然,在不正确的家庭教育中,单纯的溺爱是不多的,许多是按着“三部曲”进行:最初,对孩子娇惯或放任自流;后来发现孩子“坏了”,便简单粗暴地非打即骂,最后“实在管不了”,便采取赶出家门的“办法”。这种“教育”,不仅得不到良好的效果,而且造成子女与家长的疏远与对立。我们与工读生交谈,发现他们对自己的父母和家庭的态度大都比较冷淡。这与父母对他们的溺爱形成显明的对比:在孩子的心目中,除了他自己之外,任何人——包括他的父母——都没有什么地位,这难道不发人深省吗?
这种不得法的教育,与家长的政治态度、道德品质、性格习惯、个人修养等有着直接关系。
青少年的心理和行为特征,最初是在家庭中形成的。痴心父母“望子成龙”、“恨铁不成钢”自古有之,可是如果家庭教育不得法,甚至经常给孩子以不良影响,到头来可能是事与愿违。这样“家庭教育”的结果,或者成为孩子走上犯罪道路的直接原因,或者对孩子犯罪丧失挽救能力。
为了培养教育好下一代,做父母的应该注意教育方法,尽可能学一点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同时提高自己的道德修养水平。
工读生犯罪的始发年龄多在12岁到14岁之间,而以14岁为最高峰。这是与青少年的生理和心理机制的变化有直接关系的。这个时期的青少年,处于性成熟的开始阶段,身体猛长,神经系统快速发展,渴望独立活动,增多了对生活的追求,开始萌发理想。这个时期的青少年,很容易产生一些想法并表现出来,真可说是“敢想敢干”。这种敢劲如果表现在做好事上,可以赴汤蹈火,舍生忘死;如果表现在做坏事上,也可能杀人放火,不计后果。对他们的教育如果这个时候才开始抓,那就晚了,而应当开始于这个时期以前,即抓“提前量”。因为他们在青春期开始阶段的各种表现,并不是偶然的,而是这个阶段以前的长期教育的积累结果。正如有些家长深有体会地哀叹:“哎,这孩子小时候没管他,现在想管也管不住了。”
在青春期到来之前,孩子对父母和家庭的依赖性最强,是他们在性格、习惯、道德上可塑性最大的时期,我们的家庭教育应该在这个时期充分发挥作用,为孩子的健康成长打下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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