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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止拦劫国家木材的行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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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11-08
第5版()
专栏:

  制止拦劫国家木材的行为!
祁阳县黄市公社,位于我们金洞林区的大门口,是林区水陆运输的必经之地。从去年11月5日以来,这个公社的八宝大队第二、第三生产队组织一部分群众,先后5次拦劫我场上交给国家的木材,共13车,86立方米。事后经金洞林场做工作,退出5车。实劫去木材8车,58.8立方米。现在,我场的木材无法运出。
八宝大队第二、三生产队拦劫国家木材的理由是,这两个生产队的老祖宗,曾在我场白果市分场境内的对门岭、溜板石、船兰皂、马知坳、毛家岐五处山林内经营部分山林。唯一的依据是解放前的1933年旧历五月初八的一纸“兄弟分勾合约”。解放后,土改中,没有登记为私人营业。历年由国家投资造林抚育。
去年11月5日和11月22日,八宝大队第二、三生产队两次拦劫木材后,我们将情况及时报告了地、县有关单位,但没有人来处理。今年3月,金洞林区护林委员会与黄市公社商定,由林区护林委员会、黄市公社和八宝大队第二、三生产队派代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5处山林的权属进行调查。调查结果表明,这5处山林根据现行的林业政策应属国有。可是,黄市公社党委书记仍然坚持1933年的“分勾合约”有效,八宝大队第二、三生产队应占山占树。为此,双方同意向县人民法院起诉。我们林场白果市分场于7月19日向祁阳县人民法院交了起诉报告,同时抄报地、县有关单位。结果如石沉大海,无人过问。
就在联合调查组正在调查处理这5处山林的时候,今年5月29日和6月4日,八宝大队二、三队又连续两次拦劫我们林场的木材。每次都向地、县有关单位报告,同样是无人过问。
8月18日,当八宝大队二、三队再次拦劫我场的木材时,汽车司机进行劝阻,不仅遭到人身侮辱,连私人东西也被抢去。正义何在!党纪何在!国法何在!正因为有某些对革命事业毫不负责的单位存在,对损失国家财产毫不痛心的干部存在,才使八宝大队二、三队拦劫国家木材的行为变本加厉。
湖南衡阳地区金洞林场 陈九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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