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戚迎思来信刊登之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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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11-08
第5版()
专栏:答复反应

  戚迎思来信刊登之后
8月23日你报五版刊登我县高庄大队社员戚迎思要求支持实行责任制的来信前,县委已将省委许书记和地委丁书记批办的王业美同志转来的信,交县信访科处理。信访科电话通知伊湖公社党委进行处理,并寄去了交办单。但公社领导因故没有及时去人,一直拖到8月25日,在县委电话的催促下才派人参加调查。
经县纪委等组成的调查组调查,戚迎思同志反映的情况属实。县委书记王纯高、副书记黄以权及调查组同志做工作后,公社党委书记陈儒生同志,已在高庄大队支委扩大会上作了自我批评,大队支部书记高步让同志也作了检讨,并撤销了支委会处分戚迎思同志的决定。戚迎思同志也在会上表了态。
责任制是个新事情,领导干部包括我们县委在内,有一个认识过程;在责任制形式上,也经历了由小段包工到联产到组,到联产到劳,到户为主体形式的发展过程。但问题在于,当意见不一致时,大队党支部采取了简单、粗暴的办法。而当戚迎思感到压力,到公社上访时,公社领导却又给以冷遇。这显然是不对的。
目前,我县联产到劳的有4,598个队,占74%,大包干866个队,占13.9%,联产到组156个队,占2.5%,小段包工、定额计酬的556个队,占8.9%,专业承包的25个队,占0.4%。
           中共江苏省沭阳县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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