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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党的原则 择优选拔人才 株洲县招考农村区社干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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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11-11
第3版()
专栏:

坚持党的原则 择优选拔人才
株洲县招考农村区社干部
本报讯 记者曹光晖、刘光辉报道:湖南株洲县采取公布条件,广泛报名,文化考试和政治品质、工作能力考核相结合的方法,从227名应考者中择优录取了40名区、社干部。其中普通社员子女35名,县区社干部子女5名。这批被录用的新干部热爱农村,年轻力壮,有一定基层工作经验,并具有高中文化水平,深受干部和群众的欢迎。
1965年新成立的株洲县,农村干部缺编较多。去年冬天,省人事局拨给该县40名农村干部指标。为了广泛挖掘人才,杜绝选拔干部中的不正之风,县委决定通过考核招收干部。他们把条件公诸于众,发动群众推荐报考人员,没被推荐的允许“毛遂自荐”。首先对所有推荐对象进行统一的政治、语文、数学、农业基础知识等文化考试,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初选名单;然后,由有关部门组成考察小组,分头深入各区、社、队,广泛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从政治思想品质、劳动态度到业务能力,对初选人员进行考察,并将考察后确定的初录对象集中起来,组织他们下到社、队搞社会调查,考核其实际工作能力。最后,由主管招干工作的县委负责同志和组织、人事部门,集中听取每个对象的考核情况,集体评议、审议,择优录取。这样做,切实保证了干部的质量,领导高兴,群众满意,落选者也感到公平合理。
为保证招干工作顺利进行,县委领导成员首先对自己“约法三章”:1、领导干部的子女及其亲戚,一律按政策办,不准搞任何照顾;2、任何个人不得批条子和乱表态;3、凡遇到重要问题,坚持集体研究、决定。并把这三条公布于众,号召各级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在县一级领导干部中,有6名待业子女条件不符合,没有一个找经办部门打招呼、要照顾的。
主管干部工作的县委副书记王德生,有个亲属的小孩应考未被录取,曾几次上门要求照顾,但他每次都婉言拒绝。组织部长程玉良的儿子,其他条件都不错,但因文化考试分数偏低落选了,他表扬人事部门做得对,并教育儿子安心在家务农。组织部组织组长张选华的儿子,考试成绩优良,但年龄还差几个月,也坚持原则未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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