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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干部杨念慈非法侵犯人权 沈阳市公安局已予撤职处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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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9-03
第3版()
专栏:

  公安干部杨念慈非法侵犯人权
沈阳市公安局已予撤职处分
杨念慈同志是中共党员,任沈阳市公安局北市区分局治安行政股副股长。六月二十三日下午五时许,他穿着便衣乘电车赴医院治病,上车后站在车门口。当时有市民王振东也同时上车,王因酒醉不慎,将他的白鞋踩了一脚,杨打了王一拳,王亦还了一拳。于是双方争执起来。杨说王掏了他的包,当即取出自己的身份证,将王拉下电车,带往分局。王振东不服,两人便在街头撕扭着。这时交通警赶到,杨便令他们协助把王带到分局,并令警卫战士两名将王绑在后院。他打了王几个嘴巴后,又叫三名战士来打。有的战士不敢打,他即说:“打,没关系,打死了由我负责。”战士打完后给王带上两付脚镣一付手铐,押起来。晚上,他私将王提到宿舍非法审讯,问王抢过几次偷过几次。王不承认,他又打了王几个嘴巴,又把他押起来。分局杨局长知道后,立即追究此事,并派人调查,查明王振东在车上并无行窃事实,即将王释放并向他解释道歉。杨念慈随便拘捕刑讯好人,欺压群众,侵犯人权,严重破坏政策法纪。沈阳市公安局除将杨念慈禁闭反省外,并予撤职处分。同时,通令所属进行传达,开展反特权思想与军阀主义的斗争。
(转载沈阳公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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