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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胎”指标应该分给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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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11-12
第3版()
专栏:卫生与健康

“第二胎”指标应该分给谁
关念
自从党中央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以来,独生子女的家庭已经越来越多了。如果独生子女有了残疾,夫妇希望再生一个,似乎是合乎情理的。但情理之中的事情就一定科学吗?
孩子的残疾,不外乎是这样几种情况造成的:产伤、疾病的后遗症、意外事故、先天性疾病和遗传性疾病。可以说,前四种情况,经过努力是可以预防的,只有遗传性疾病必须通过节制生育来降低发病率。现在世界上已经发现的遗传病有三千多种,拿发病率并不算高的遗传性先天愚型病来说吧,国外报道发病率是百分之一点五左右,如果按我国每年出生一千五百万孩子来算,其中就可能有二万左右傻子。还有很多遗传病也可以直接造成孩子的智力低下,这已经成为影响人口质量的最重要因素。
统计学家告诉我们,有一类遗传病叫做常染色体显性遗传病,它的遗传机率是二分之一,也就是说,这类遗传病儿的同胞中二个就会有一个也有遗传病。其它种类的遗传病,遗传机率虽然多少不等,但都比正常情况下大得多。可见,如果不加控制,反而允许已经有遗传病孩子的夫妇生第二胎,遗传病患儿的比例就会越来越大。为此,不少有识之士提议:第二胎生育指标不要分给那些已经生了一个遗传病病儿的夫妇。如果夫妇本身有遗传病,那么要劝阻他们不要生育。这是值得认真采纳的明智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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