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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能向进城农民敲榨勒索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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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11-14
第3版()
专栏:

哪能向进城农民敲榨勒索
编者按:这封信反映:徐州有些铁路公安人员,借检查农民进城携带的鱼、虾、禽、蛋等农副产品之机,对农民进行敲榨勒索,情节恶劣。公安人员执法犯法,性质更为严重。如果情况属实,有关部门应当严肃处理。编辑同志:
最近,不少农民向我们反映,他们携带农副产品进城出售,在徐州火车站,被铁路公安人员敲榨勒索。江苏省铜山县利国公社胡永来说:“我被徐州火车站查抄了15斤虾,每斤只给4角钱,还踢了我一脚。”微山县彭口闸公社刘林水说:“我带虾30斤,铁路公安人员说,得补行李票。待我去补,他又说,别补了,卖给我10斤虾,每斤4角,其余放行。”利国公社胡永平被迫卖给铁路公安人员大甲鱼、黑鱼11斤,每斤4角,还被罚款2元。利国公社杨洁夫因不同意铁路公安人员用低价买她带的鱼、虾,挨了一脚,罚款2元,没给收据。徐州市的齐世介去邳县集市卖螃蟹,到火车站后,铁路公安人员说他搞长途贩运,强行收购40斤,每斤4角,只写了一张“只能给你看,不能给你”的条子。韩庄公社张振亚带虾下火车被查,铁路公安人员把虾往自己的筐里倒,5斤虾给2元,又罚去1元。类似的事例屡有发生。
徐州市某菜店职工说:徐州火车站公安干警和菜店人员勾结,私分低价查收的物品。9月11日,公安人员索元法拿走螃蟹50斤、鱼30斤,只留下一张白条。
我们市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去车站提意见,一些铁路公安人员对我们群起而攻之。我们去车站治安科反映,一个干部质问我们说:“你们有什么资格来查我们的事?我们的问题你们管不着,你们去告吧。”上述问题,望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江苏省徐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经绍赞 刘瑞文 李书宝 祁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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