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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识过程几个问题的讨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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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11-16
第5版()
专栏:学术动态

关于认识过程几个问题的讨论
(一)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应划分为几个阶段?
一个时期以来,习惯的看法,把认识过程的第一阶段,即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划分为两个阶段,如艾思奇主编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后来出版的,李达主编的《唯物辩证法大纲》,肖前、李秀林、汪永祥主编的《辩证唯物主义原理》,也都主张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划分为两个阶段。
近来,有的文章认为应划分为三个阶段:感性阶段、知性阶段、理性阶段。其根据是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一书中说过:“悟性和理性。黑格尔所规定的这个区别——依据这个区别,只有辩证的思维才是合理的——是有一定的意思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第565页)将这一认识过程区分为感性、悟性(或称知性)和理性三个阶段,是以自然规律为依据的。同时,也是对客观事物的个别、特殊和一般的关系的反映,它表现为由个别到特殊再到一般的上升运动。
(二)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本质区别是什么?
一种意见认为,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区别,不在于用概念、判断、推理,而在于感性认识没有抓住事物的全体、本质和内部规律性。感性阶段的概念、判断、推理内容是比较贫乏的、肤浅的、抽象的,是带有感性的生动性和形象性的,它们只是反映事物的片面的、表面的、外部联系的方面,它们之间的联系是外在的。而理性认识阶段的概念、判断、推理则是高级形态,是丰富的、深刻的、具体的(思维中的具体),它们反映的事物是全面的、本质的、规律性的东西,它们之间的关系是内在的。如果把许多本来属于感性认识的东西,误认为是理性认识,就会降低理性认识的水平。
另外一种意见认为,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原则区别,就是概念、判断的运用。
(三)认识过程中第二次飞跃的阶段性。
已往,在谈到理论回到实践中去,总是看成不分阶段的过程,认为理论指导实践和实践检验理论是一个过程。如有的文章中说:“……由实践检验理论和由理论指导实践,是同一个过程,而不是两个过程。所以承认了真理的实践标准,也就同时承认了理论的指导作用,这两者是完全一致的。”(《哲学研究》1978年第10期第20页)
有的文章提出不同看法,认为第二次飞跃过程应该分为“实践检验理论”和“理论指导实践”这样两个互相区别而又互相联系的阶段。第一,任何科学的理论只有用以指导实践,而且在实践中又具备了其他条件,才能够实现改造自然和改造社会的目的。可是,从“实践检验理论”到“理论指导实践”之间,有时要相隔一段时间,只有随着客观条件的形成,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完成整个飞跃过程。第二,从认识史上看,人们在征服自然的斗争中不断犯错误,做蠢事,再加上知识少,经过许多失败之后才能成功。这时才开始懂得分两个阶段的好处。如在现代化建设中,即使是科学理论和先进技术,在用于生产之前,都要经过一系列的实验、试验以及其他许多中间环节,才能系统地用于指导生产。第三,这两个阶段的区别:(1)第一阶段,实践主要是检验理论,第二阶段,理论主要是指导实践;(2)实践的规模和形式不同,前者规模比较小,形式必须典型,后者规模大,比较复杂,这就要求结合实际情况运用理论;(3)第一阶段,主要是出精神产品,分清是非,形成科学理论;第二阶段则主要是出物质产品,把理论变成现实。总之,第一阶段为第二阶段作准备,第二阶段是在第一阶段的基础上的继续和发展。
还有的文章认为,精神转化为物质的过程,大体上要经过两个阶段。
第一,这个过程的第一阶段是计划阶段。首先提出实践的目的,并设计好相应的改造客观世界的具体实践步骤,即实现目的的手段和方法。这个阶段的认识活动不是反映现存的客观事物,而是要在反映现存事物的基础上认识未来的、适合人类需要的、有待创造的事物及其创造的过程。
第二,这个过程的第二阶段是实行阶段,是把改造事物的设想转化成对事物的改造。(艾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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