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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带头 植树造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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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11-19
第2版()
专栏:短评

领导带头 植树造林
山西省10名县级领导干部被评为省林业模范,是一件有意义的事情。其一,说明许多地方已经或正在克服忽视林业的思想,把发展林业提到了重要议事日程;其二,主管全面工作的县级领导干部重视发展林业,他们不是一般的号召,而是扎扎实实地干出成绩来,这是值得称赞的。
植树造林,保持水土,改善生态环境,是关系农业全面发展的治本之道。过去很长一个时期,受左的思想影响,一些地方片面抓粮,轻视林业,“粮食上去戴红花,林业上去无人夸”。以致不少地区森林资源不断遭到破坏,覆盖率大大下降,水土流失严重,水旱灾害加剧,使我们吃了不少苦头。尽快扭转这种局面,使一个县的自然面貌和经济面貌改观,县一级领导干部对林业重视与否,关系很大。实践证明,哪个县的县委主要领导干部重视林业,身体力行,用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全县干部和群众,哪个县爱林、造林、护林就成风气,林业的发展就快,少者四五年,多则七八年,面貌就有明显的改观。
1980年3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开展植树造林的指示》指出:“我们共产党人是以改造社会、改造自然为己任的,如果我们的同志在一个地方工作多年,没有把那里的造林工作搞好,长期山河依旧,那就辜负了党和人民的期望。”这是党中央对所有从事农村工作的干部提出的要求。搞好林业,人人有责,尤其是领导干部责任重大,这就要求在一个地方工作的领导同志,要具有长远建设的思想和扎实苦干的作风,不能认为抓林业见效慢,认为“远水不解近渴”,就放松植树造林工作。应当象山西省获得林业模范称号的县级领导干部那样,以绿化祖国为己任,带领群众,多造林,造好林,立志改造旧山河。这样,就会有更多的领导干部在林业建设中做出优异成绩来,为当代人谋利,为子孙后代造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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