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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乐县教师骑上了“大金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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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11-19
第3版()
专栏:

昌乐县教师骑上了“大金鹿”
最近,山东省昌乐县分到了一批青岛产“金鹿”牌自行车。县委决定拨100辆分配给全县的公办和民办教师。并明确规定,分给教师的自行车指标任何人不得侵占挪用。一些教师渴望已久的愿望终于实现了,他们高兴地骑上了崭新的“大金鹿”。
卫国 登顺
编后
近年来,随着党的知识分子政策的落实,教师的社会地位和待遇有了显著的改善。昌乐县委在这方面做得比较好,他们很注意解决教师们遇到的实际问题,象买自行车这样的小事就十分关心。这种精神很值得提倡。
目前,有些地方还是说得多,做得少,许多好的政策措施停留在文件、决议和讲稿上,很少扎扎实实地付诸实施,因而影响教师们积极性的发挥。希望各地领导同志都能象昌乐县委那样,切切实实地为教师们多做些好事,以利教育事业的兴旺发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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