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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原则受迫害 上访五年没解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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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11-22
第5版()
专栏:

编者按:王真明同志给本报来信,反映他因坚持原则,主动查清个别驾驶员参与犯罪活动的问题,不仅没有得到应有的支持,反而遭到车队党支部书记的压制和打击。虽经多次申诉,但问题一直没有解决。本报记者对这件事进行了调查。现在将读者的来信和记者的“调查汇报”一并发表,希望能够引起有关领导机关的重视,尽快严肃处理此事,使正气得到伸张,歪风得以制止!
坚持原则受迫害 上访五年没解决
我原是贵州省盘县特区汽车队修理工。1975年8月初,车队党支部派我和同事蔡春长了解几个驾驶员搞地下运输、非法索利的问题。在外调过程中,从邻县兴仁县公安局又了解到,车队处理过的另一个驾驶员,对参与犯罪集团的活动没做彻底交代。
1975年8月中旬,兴仁县公安局从在押主犯的口供中得知这个驾驶员的问题后,曾派人到车队调查。当时他的交代不彻底。但没过几天,车队党支部书记李富汉便急急忙忙让他在职工大会上“主动坦白”,以口供为凭,未交公安机关处理,也没经过上级同意,便当场擅自宣布“不给任何处分,经济上减半退赔”的处理决定。会后,李富汉又把这个驾驶员退赔的手表还给了他。在外调中,我们了解到本人的交代与事实有出入,这样草率处理不合适。我们向支部汇报时,李富汉却说:“这问题已经处理,你们再搞是错误的。”并批评我们超出了外调范围。我们认为,作为共产党员,应该坚持原则,把问题搞清。于是,我们向上级——当时的特委和公安局反映,获得支持后,继续进行调查。李富汉借口我们不向支部汇报,两次拍电报催我们回单位。接着取消了我们的外调资格,并停发了工资,旅差费也不准报销。
粉碎“四人帮”后,李富汉多次点名批评我,说我外调是“搞黑材料”,是“踢开党委闹革命”,“阴谋篡夺支部最高领导权”。1977年4月,再次停发我的工资,让我停工检查,接着把我送进清查学习班。李富汉还亲自带队,组织批斗。而且连续15个月拒收我的党费。
1975年12月开始,我被连续扣发了13个月的工资。我家在四川农村,上有七十多岁的双亲,下有妻子和4个孩子,没有工资接济,到今年共欠队里粮钱482元。一个孩子的双手骨折,因无钱及时治疗,造成了一只手残废。在单位那段时间,我连伙食费都交不起。车队和其它单位有些职工同情我,常让我到他们家里吃饭,或借钱给我。好心的食堂管理员,同意让我赊账吃饭,并从他的工资中扣还。一年多时间,连借现金和赊账,这一处就欠了250元。因同情我,那位管理员后来也受到了李富汉的批评。
这几年,我向各级领导部门写了几十份揭发申诉材料。中央、省委多次下文和派人催办,但问题一直没得到解决。
贵州盘县特区汽车修理厂 王真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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