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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地制宜实行多种责任制 嫩江地区农林牧副渔全面丰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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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11-23
第1版()
专栏:

因地制宜实行多种责任制 嫩江地区农林牧副渔全面丰收
本报讯 《黑龙江日报》记者杨德三、本报记者段存章、景博报道:地处黑龙江西部风沙干旱地区的嫩江专区,今年从当地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建立和完善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带来农林牧副渔全面丰收,对国家的贡献、集体积累和社员收入,都是多年少有的。据各县上报,向国家交售粮12亿斤,油料4亿斤,甜菜15亿斤,猪、牛、羊30多万只,牛奶1.4万吨,绵羊毛6万担,各种皮张17万张。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全专区的集体积累比去年增加2,868万元,偿还贷款8,100万元,购买拖拉机、联合收割机938台,农用汽车1,000辆。社员人均分配由去年的70元增至126元,家庭副业人均收入100元。
嫩江专区11个县有5个农业县,5个半农半牧县,1个牧业县。小麦、大豆产区,作物单一,机械化程度较高,主要实行大队、生产队统一经营,以机耕队为主专业承包,联产到队、到组、到劳、到机。杂粮产区活路杂,人、机、畜交错使用,通常采用大队或生产队将机械、车马统一经营、土地统一耕种,把农田中的手工作业,分别包到组、包到劳,按产量或产值计酬。少数机械少、耕畜弱、吃粮靠返销、生产靠贷款的贫困队,有些实行包产到户,有些实行大包干和口粮田、扶贫田等。牧区、半农半牧区和农业县的林牧副渔各业,普遍推行“四专一联”责任制,即按发展生产的需要,分别建立各种类型的专业队、专业组、专业户、专业人,联产计酬。
多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调动了集体和社员的两个积极性,使原来先进的县社队更上一层楼,多年处于贫穷落后的地方,面貌很快改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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