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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县县委支持群众因地制宜选择责任制 尊重多数社员意愿 不搞新的“一刀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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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11-24
第2版()
专栏:

沁县县委支持群众因地制宜选择责任制
尊重多数社员意愿 不搞新的“一刀切”
本报讯 通讯员郭同德、王兆林报道:在一个生产大队或生产队实行哪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好?山西省沁县县委领导干部坚持调查研究,支持社员采取适合本地情况的生产责任制,不搞新的“一刀切”。
今年,沁县不少生产大队、生产队经过社员反复讨论,决定实行大包干责任制。在这种情况下,有些社队干部产生了错觉,以为大包干是最先进的责任制形式;有些队本来多数社员愿意继续实行其他形式的责任制,可是有的干部不敢支持多数社员的意见,也想实行大包干。沁县县委觉察到了这些问题,向干部社员反复讲解党中央关于建立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文件精神,引导大家讨论建立生产责任制的目的,使多数社队干部认识到,衡量一种生产责任制是否先进,要看它在当地的条件下,是否为社员群众所欢迎,是否对发展生产最有利,如果群众欢迎,经济效果又好,不管是哪种形式,都应当肯定下来,不断加以完善。
漫水公社尧山大队以前实行小段作业、定额计酬,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果,大队、生产队干部也具有一定的经营管理水平,绝大多数社员同意继续实行小段作业、定额计酬,可是大队干部怕说自己思想不解放,产生顾虑。县委书记扆耀光在这个大队调查了解到这种情况,同群众一起分析对比,权衡利弊,明确表示支持大多数社员的意见,同时找出需要完善的地方。这样,群众满意,干部也解除了顾虑。段柳公社段柳大队是沁县农业生产的老先进单位,去年,他们实行了专业承包、联产计酬,取得了更大的经济效果。大多数社员拥护这种责任制形式,要求继续实行。但是大队干部听说周围的队要搞大包干,也有些动摇。县委常委张大胜和队干部座谈,支持他们按照多数社员的意见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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