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9阅读
  • 0回复

国营农场要大力发展商品经济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11-25
第1版()
专栏:

国营农场要大力发展商品经济
本报评论员
国营农场是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企业,它的任务是向国家提供数量多、质量好的农副产品和加工产品,为国家提供资金积累。我们必须大力发展商品经济,把农场建成为国家重要的农副产品的生产基地。
过去由于受左的错误思想干扰,国营农场视商品经济为禁区,不敢也不善于发展商品生产。大多数农场不仅不能向国家提供利润,反而要国家给予财政补贴。有些生产谷物的农场,甚至要国家返销粮食。有些农场一旦做到了粮、油、肉、菜“四自给”,就心满意足了。这些事实告诉我们,不大力发展商品经济,国营农场就不仅不能完成向国家提供产品和资金的任务,也会影响本身的存在和发展。
党的三中全会以来,清理经济工作中的左的错误,肯定商品经济必须大发展,扭转了国民经济停滞不前的局面,促进了工业农业生产蒸蒸日上。国营农垦系统实行了财务包干和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促进了主要农产品的总产量及其商品量大幅度增长,迅速扭亏增盈,出现了好的经济形势。但是,不少农场忽视商品生产的现象尚未彻底转变,它们不研究商品经营,不关心市场动向,只管生产,不抓销路,以致产品不对路,或者因质量差,缺乏竞争能力,造成大量积压。这种状况很不适应发展商品经济的要求。
国营农场发展商品经济,有很多有利条件,只要善于运用,就能获得明显的经济效果。国营农场各级领导,一定要破除自给自足思想,加强商品经济观念,注意搜集研究有关经济情报,了解市场动向。特别是那些已建立农工商联合企业的农场,更需要及时掌握商品供求和价格的变化趋势,把自己的商品生产建立在有可靠销路的基础上,使产品能适应国内外市场的需要,有竞争能力。
为了发展商品生产,要在保证完成国家计划的前提下,根据市场的需要和本身的生产条件,订出切实可行的发展规划。现在,不少农场的生产布局和经济结构不很合理,还没有突破单一经营粮食的框框。据1980年统计,全国国营农业总产值中,畜牧业只占12.7%,副业占11.1%,林业占2.6%,渔业仅占0.4%。这就要求按照“一业为主,多种经营”的方针,因地制宜地搞好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农作物的合理布局,使农、林、牧、副、渔各业协调发展,走生产、加工、销售综合经营的路,逐步建立农工商经济体制。这是国营农场走向发达的商品经济的必由之路。
目前,国营农场内部既有机械化、半机械化的生产手段,又有靠畜力和手工操作的生产项目,生产力的结构比较复杂。我们要在发展商品经济中,使各种生产力因素都发挥有效的作用。根据一些农场试点的经验,可以在农场内部适当发展一些集体所有制经济和个体经济,作为全民所有制经济的辅助和补充。宜于统一经营的项目,由农场经营;宜于分散经营的项目,由集体或职工家庭经营。农场还可以在自愿互利的原则下,采取订立合同或集资入股等形式,与农场内外的集体经济和个体经济进行联合经营。这样千方百计、灵活多样地把一切有利条件都利用起来,将大大推动国营农场商品经济的发展,为国家创造更多的财富,为市场提供丰富多彩、物美价廉的产品。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