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1阅读
  • 0回复

报纸、杂志订阅办法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11-25
第4版()
专栏:

报纸、杂志订阅办法
报纸(日报、周六报)按月预订,每月1日开始收订下月出版的报纸;杂志和期报(指周三报、周二报、周报、旬报、半月报)按季预订,在每年2、5、8、11月收订下一季度出版的杂志和期报。收订截止日期,根据邮程由当地邮电局确定。如错过上述收订期,报纸可以破月,杂志和期报可以破季订阅。读者需要长期订阅的,报纸可以一次预订两个月及以上,杂志可以一次预订两季及以上。订期长短,根据读者自愿,但均以订到当年年底为止。
另外,考虑到我国青少年的经济情况,还规定青少年报纸(属于期报)可以照顾按月预订。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