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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府发出通知 制止到省外抬价抢购农副产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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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11-28
第1版()
专栏:

广东省府发出通知
制止到省外抬价抢购农副产品
本报讯 据《市场报》报道:广东省政府最近发出通知,规定凡是到外省采购商品和物资,应和当地主管单位联系,服从当地统一安排,遵守当地的政策。采购回来的商品,只能用于本省生产和市场供应,不能转手出口。
通知提到,前一段,有些地区和单位,不顾中央和省的政策规定,多头插手抬价抢购紧俏的农副产品,甚至到外省抬价收购后转手出口,影响了国家收购、上调、出口任务的完成,助长了市场物价上涨,影响很不好。
通知要求,凡在今年7月19日后到外省抬价抢购的商品,要立即清理登记,上报省政府处理,并要求今后主动与毗邻省、区做好收购价格的衔接。对于省内收购的一、二类农副产品,一律归主管单位统一经营管理,严格执行收购牌价和奖售政策。严禁其他单位和个人插手经营、抬价收购。需运出省外的产品,要经主管厅、局批准。外省、市到广东采购商品,也必须遵守广东省的收购、管理政策,由主管单位组织供应货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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