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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在禹县举行大会 授予赵趁妮“爱国拥军模范”称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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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11-29
第4版()
专栏:

河南省人民政府在禹县举行大会
授予赵趁妮“爱国拥军模范”称号
据新华社郑州11月28日电 河南省人民政府今天在禹县举行大会,授予子弟兵母亲赵趁妮“爱国拥军模范”的光荣称号,并给她发了奖状和奖品。
赵趁妮是禹县郭连公社张洞庄大队社员。她在丈夫、婆母相继病故,家庭连遭不幸,生活遇到暂时困难时,象革命战争年代子弟兵的母亲戎冠秀那样为国分忧。为了不让儿子在部队分心,不让部队领导分心,赵趁妮长期没有给部队写信、发电报,把家庭的不幸告诉正在服役的儿子。每次给儿子写信,她都说家里很好,鼓励儿子努力进步。
河南省人民政府民政厅副厅长张耀代表省政府在会上讲话,号召全省城乡广大人民群众联系实际,学习赵趁妮爱国拥军的革命精神;同时,在农村实行生产责任制的情况下,不论采取哪种优待办法,一定要照顾好优抚对象,关心、爱护烈军属和复员、退伍、残废军人,支持部队的革命化、现代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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