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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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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12-02
第4版()
专栏:短评

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
最近,中共浙江省委和省纪委严肃处理乐清县二轻系统几个企业严重偷漏税的事件,决定在这一事件中犯有严重错误的二轻局党组书记、局长应国存同志停职检查,根据他的认识和态度再作处理。为了严肃党的纪律,保护干部、群众的民主权利不受侵犯,坚决刹住经济领域中的不正之风,这样处理是完全必要的。
应国存身为领导干部,竟从本位主义出发,怂恿支持所属的一些企业偷漏税,阻挠他们补交税款,甚至公然抗拒检查。他还制造种种借口,对检举揭发他错误的刘强同志实行压制和报复。这样,应国存既破坏了国家的税收政策,又违反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象这样违犯党纪国法的人员,决不允许他们逍遥法外。
应国存的错误长期得不到纠正,中共乐清县委负有很大的责任。他们知道应国存的错误后,没有对他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采取坚决的措施加以处理,反而对他姑息迁就,甚至屈服于他所施加的压力,同意调动刘强同志的工作。尤其错误的是,在应国存的问题尚未处理以前,乐清县委一再坚持要提拔应国存,这无异是对他的支持和鼓励,使他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希望乐清县委按照省委和省纪委的要求做出深刻检查,真正从中吸取教训,克服涣散软弱状态,端正党风,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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