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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处理违纪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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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12-02
第4版()
专栏:读者意见

为什么不处理违纪者
编辑同志:
读了你报十一月二十七日第三版题为《中共湘潭市委建议政府有关部门,注销非法迁入城市的户口》的消息,有点意见,供参考。
消息中说,湘潭市粮食局副局长刘霞林和市郊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娄仁杰采取打假报告、开假证明的恶劣手段,将他们的朋友和经办人员的亲属十一人由农村人口转为城市户口。
湘潭市委建议政府有关部门注销非法迁入城市的十一个人的户口,是完全正确的。
但是,事情难道可以到此为止了吗?身为领导干部,践踏有关政策规定的刘、娄二人却未受到任何处分,不知其中奥妙何在?
在报纸上适当报道一些对坏典型的处理情况,本意是为了教育其他人,以儆效尤;同时表明我们党对纠正各种不正之风是真正下了决心的,以鼓舞人们的信心。可惜,这则报道起不到这样的作用。因为它似乎表明,某些担负领导职务的人是可以置身于党纪国法之外的。我想,这绝不会是记者与编者的本意,但这则消息客观上可能给许多人造成这样的不好印象。
读者 晓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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