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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森林资源 发展林业生产 始兴县林业部门统一经营木材效果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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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12-03
第2版()
专栏:

保护森林资源 发展林业生产
始兴县林业部门统一经营木材效果好
本报讯 始兴县是广东林业重点县之一。多年来坚持实行采育结合,1978年全县森林蓄积量已达938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61%。三十年来,向国家提供木材315.5万立方米,毛竹1,110万根,生产松香18,400吨;同时还生产大量的柴、炭、药材、香菇等林副产品。
这个县的林业发展经过了一段曲折的道路。1968年冬到1974年底,始兴县将林业、森工、供销三家经营的木、竹、柴、炭统一由林业部门经营,做到育林、管理、砍伐、收购、调拨一个口子,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生产,连续五年超额完成国家计划,植树造林得到发展。1975年初将非规格材及竹、柴、炭的管理分开,经营木材的就有十几家之多。这些单位直接到林区争购原木、木制成品、半成品,造成森林资源的大量破坏。通过总结十几年木材管理中的经验教训,1980年县委决定,木材由林业部门统一经营管理。县林业森工局下设采运公司、林产品公司、林业总站。每年的木材生产由县计委统一下达计划,不论国家统配材,地方用材,社队用材和其他部门自用材,都纳入采伐计划,不准层层加码和计划外采伐。国营和集体的采伐,均由林业行政部门发给采伐证;凡是规划材、非规格材、等外材和木制品、半成品统一由林业部门经营,竹、柴、炭仍由供销社经营。
实行林业部门统一经营木材的办法后,好处很多:
(一)保护了森林资源,促进木材生产任务的完成。两年来,全面完成了国家下达的收购与上调原木任务。(二)积累了资金,增加了集体收入。去年全县销售计划外用材、小材等3万立方米,获得利润128万元,返回社队45万元,据九个林区公社统计,去年年终分配人均增加16元。今年预计可以返回80万元,人均可增加收入26元。(三)支援了农业生产,促进了林业发展。农民去年利用林业的收入,买化肥570吨,红花籽1,000担,促进了农业增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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