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6阅读
  • 0回复

防止矛盾激化 维护社会治安 咸阳地区充分发挥调解组织的作用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12-04
第3版()
专栏:

防止矛盾激化 维护社会治安
咸阳地区充分发挥调解组织的作用
本报讯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陕西省咸阳地区14个县(市)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逐步得到恢复和发展。目前,全区已成立调解委员会4,000多个,有调解委员2万多人。今年1至10月,调处一般民事纠纷22,290件、轻微刑事案件10,470件,把大量人民内部矛盾、民事纠纷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防止了矛盾激化,预防了犯罪,对维护社会治安发挥了作用。
这个地区的许多基层调解委员会工作主动,调解及时,力争不使矛盾激化。兴平县西吴公社豆马大队许志关和许生荣因小孩打架,引起了双方大人争吵,并且双方的弟兄们纷纷自动向一处集中,准备打群架。大队调委会成员和干部闻讯赶到现场,经过多方做工作,最后做了公正处理,不但防止了事态扩大,而且使两家在不久之后又和好如初。群众赞扬说:调处及时,避免了一场大祸。
咸阳地区的经验证明,凡是调解组织巩固,能充分发挥作用的,都是党支部重视,切实加强了领导,大力支持调解人员的工作。
礼泉县城关公社汤坊大队党支部,把调解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重视抓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支部成员经常协同调解人员研究和调解纠纷。
三原县西阳公社西北大队支部委员、调委会副主任黄汝明已70高龄。她热爱调解工作,近几年来,经她参加调处过的民事纠纷就有135件,占大队调处总数的83%。
李宏海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