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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政通知全军在新年春节期间开展活动 发扬拥政爱民传统 加强军政军民团结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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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12-04
第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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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政通知全军在新年春节期间开展活动
发扬拥政爱民传统 加强军政军民团结
新华社北京12月3日电 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最近发出关于1982年新年春节期间开展拥政爱民活动的通知,要求全军各部队在新的一年里,继续深入地学习和贯彻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和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发扬拥政爱民的优良传统,进一步加强军政军民大团结。
通知要求,在节日期间,各部队要认真学习党中央和中央军委领导同志有关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的重要指示,进行我军宗旨、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等方面的教育。团以上单位的党委,要研究制定抓落实的措施,分工专人负责。基层单位要检查拥政爱民公约的执行情况。表彰和奖励拥政爱民工作中的先进单位和个人。有条件的可以组织拥政爱民先进代表报告团,到部队巡回报告。
通知指出,各单位的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出面,会同地方党政领导同志,共同研究协商,解决影响军政军民团结的问题,对严重违反政策纪律的单位,要派出工作组进行整顿。各部队还要派出群众纪律检查组,检查部队执行政策纪律的情况,听取地方政府和群众的意见,并认真研究、妥善解决。驻边防、海岛、少数民族地区、林区和特区的部队,要对执行边防政策、民族政策、森林政策和特区政策的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通知说,全军各部队在与驻地人民群众一起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中要起带头作用。驻城市部队,要积极参加地方美化环境、打扫卫生的活动,搞好公益事业,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各部队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订出新的一年中参加社会主义建设的规划,有计划地积极参加植树造林劳动,并为驻地办几件群众直接受益、影响大的公益事业。驻农村的部队,要适应当前农村的新情况,改进支援方法,帮助群众特别是烈军属、五保户、困难户搞好生产。通知指出,节日期间,各部队可与驻地党政机关、人民群众共同召开联欢会、座谈会或拥政爱民、拥军优属先进单位代表会,交流经验,增进了解,增强团结。文艺团体要为地方进行慰问演出。各部队可组织慰问团,到驻地一些有代表性的革命老区、重灾区和部队曾进行过演习、训练、施工的地区进行慰问,向人民群众学习。节日活动要勤俭节约,严禁铺张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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