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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柬通告全国军民讨论实现三方联合抗越问题 公布柬埔寨三方特别委员会会议已取得的成果和新加坡建议的内容 民柬认为必须以已有成果为基础,坚持三方原则和国家体制合法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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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12-04
第6版()
专栏:

民柬通告全国军民讨论实现三方联合抗越问题
公布柬埔寨三方特别委员会会议已取得的成果和新加坡建议的内容
民柬认为必须以已有成果为基础,坚持三方原则和国家体制合法性
新华社北京12月3日电 据民主柬埔寨电台12月2日广播,柬埔寨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民主柬埔寨政府和柬埔寨爱国、民主、民族大团结阵线,11月30日就联合抗越问题发表了一项新闻公报和一项致全体军民的通告,公布了柬埔寨三方特别委员会在会谈中已取得的成果和新加坡建议的内容,要求全体军民和海外侨胞本着对国家和民族负责的精神,就今后如何实现联合以加强抗越力量的问题,进行讨论和提出意见。
新闻公报阐述了民柬在领导抗越斗争中的作用和为谋求抗越力量的联合所作出的努力。公报详细地介绍了三方特别委员会所取得的成果。
公报说,根据三方领导人9月4日在新加坡签署的四点联合声明,三方特委会从9月13日到11月14日先后举行了九次会议,已取得重大进展。会议的五项成果如下:
第一、特委会同意下述政治原则:
一、民主柬埔寨联合政府必须坚持真正联合的原则,任何一方不得独揽大权;二、因此,必须信守三方原则,即:政府的结构和组成必须由三方参加;三、重要问题必须由内阁根据协商一致的原则决定;四、在筹建民主柬埔寨联合政府的工作中,必须坚持民主柬埔寨国家体制的合法性,不使越南和苏联在法律上有隙可乘。
第二、特委会已经一致同意关于民主柬埔寨联合政府的下述政治纲领:
一、对内政策:
1、民主柬埔寨联合政府认为,捍卫和维护柬埔寨国家在不受外来支配和威胁的情况下作为一个独立国家存在,是柬埔寨人民的充分合法和不可侵犯的权利。
2、民主柬埔寨联合政府将全力动员柬埔寨全民族和国内外所有人员增强力量,通过各种形式(军事、政治、外交和其他方式)继续对越南侵略者进行坚决的斗争,直至使越军全部撤离柬埔寨。
3、三方武装部队将全力以赴地抗击越南侵略者,直至使他们从柬埔寨全部撤军。
4、民主柬埔寨联合政府坚决维护人权,将充分尊重所有柬埔寨公民的人权。
5、民主柬埔寨联合政府将以兄弟的情谊欢迎从外国力量扶植起来的傀儡政权的军队中开小差的任何柬埔寨人。
6、民主柬埔寨政府对放下武器和被俘的越南士兵实行宽待政策。
7、民主柬埔寨联合政府将实行民主的管理制度,不建设社会主义或共产主义。
8、把越南侵略者全部赶出去以后,联合政府将采取适当措施以确保法律和秩序,使武装的柬埔寨人不能阻碍或影响在联合国监督下的自由选举。
9、民主柬埔寨联合政府将充分尊重选举的结果。
二、外交政策:
1、继续执行真正的不结盟和中立政策,并且继续积极参加不结盟运动。
2、严格遵守联合国宪章原则。
3、在和平共处原则的基础上,同世界各国,特别是同东盟国家建立友好关系。
4、决不允许在柬埔寨领土上建立任何外国军事基地。
5、继续进行武装斗争和各种形式的斗争,反对越南侵略者,直至所有被外国占领和控制的地区都完全获得解放。
6、根据联合国人权宣言,充分尊重和维护人权的各项原则。
7、完全支持和声援仍然处于殖民统治和外国控制之下的人民继续进行争取彻底恢复自决权的斗争。
8、以民主柬埔寨国家的正统性为基础,并根据34、35、36届联合国大会的决议和1981年7月柬埔寨问题国际会议的宣言,继续在国际上进行斗争,争取国际上对柬埔寨民族和人民正义事业的支持,在外交、政治、经济和财政方面对河内当局施加压力,断绝对越南的各种援助,迫使它从柬埔寨撤出其全部军队和尊重柬埔寨人民在没有任何外来干涉的情况下实行主宰自己命运的不可剥夺的权利。
9、寻求东南亚国家、联合国安理会五个常任理事国和其他有关国家的国际保证,以使它们完全尊重柬埔寨的独立、主权、领土完整以及不结盟、中立的地位,承认柬埔寨边界的不可侵犯性。
10、呼吁世界上所有爱好和平与主持正义的国家充分支持民主柬埔寨联合政府的独立和不结盟事业,向民主柬埔寨联合政府提供一切可能的援助。
第三、特委会同意了民主柬埔寨方面的建议,其他两方各出5名代表作为柬埔寨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根据协商一致的原则,在柬埔寨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享有参加讨论和决定所有问题的权利。
第四、特委会一致同意了关于民主柬埔寨三方联合政府中三方分配职务的原则:根据“三方原则”和相互平等的原则,如果某一方面担任国家主席团主席的职务,另一方则担任总理职务,第三方应担任副总理兼外交部长,以便在政治上和外交上保持均势。
第五、特委会一致同意民主柬埔寨三方联合政府的结构如下:
一、国家主席团:主席、第一副主席、第二副主席。
二、政府:总理、副总理兼外交部长、副总理兼经济和财政部长、由三名成员代表各自一方组成的部长级军事协调委员会、内政和宗教部长、司法部长、文化和教育部长、卫生和社会事务部长、邮电交通和运输部长、新闻部长。
公报指出:“因此,可以说:三方特别委员会已经取得成果和接近圆满地完成它的工作。但是,三方特别委员会根据三方领导人在新加坡发表的联合声明的宗旨所取得的上述良好成果,全部被宋双阁下所拒绝。他仍然坚持他以前不断提出的所有条件。”
公报说:“1981年11月22日和23日,新加坡负责外交事务的第二副总理拉贾拉南和新加坡代表团在曼谷个别地和联合地与柬埔寨三方会晤,并提出了与在三方特别委员会内部达成的政治原则、政治纲领和取得的全部成果完全不同的一项新建议。这项建议是成立一个拉贾拉南阁下命名的‘松散政府’。”这个政府的组成如下:一名国家元首或总统;一名总理;一名副总理;三名部长各代表一方,负责军事协调工作;三名部长各代表一方,负责新闻和宣传协调工作。
“新加坡建议还说:各派保持自己的独立性,有为柬埔寨的前途传播自己的政治纲领和哲学的自由。”
公报指出,民主柬埔寨方面认为,必须明确地坚持这样的原则,即:“三方原则”,任何一方不得独揽大权;坚持民主柬埔寨国家体制的合法性,不在法律上使人有隙可乘;必须以特委会九次会晤所取得的良好成果为基础。
拉贾拉南同柬埔寨三方的会晤中,没有达成任何协议。
公报说:“柬埔寨人民代表大会,民主柬埔寨政府,柬埔寨爱国、民主、民族大团结阵线的代表,民主柬埔寨国民军和游击队的代表,(政府)各部门的代表,在1981年11月25日、27日和28日连续开会,讨论上述问题。”
致全体军民的通告要求全国同胞和国外的侨胞认真考虑这个问题,进行讨论,并在12月一个月内答复,以便让民柬人大常委会、政府、大团结阵线就今后如何联合的问题作出周密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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