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阅读
  • 0回复

养兔容易卖兔难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12-05
第2版()
专栏:

养兔容易卖兔难
今年春天,我在坚持参加农业劳动的同时,饲养了10只菜兔。到7月底已发展到70多只,只只膘肥体壮。称一称,小的斤把重,大的三、四斤。
我家兔子月月增加,饲料饲草也随之增多,确实忙得够呛。心想,拣大兔先卖一部分,减轻减轻负担吧!我主意定后,7月25日大早,拣了9只大兔装进篓子,挑到15里外的冈中食品站出售。收购员称了称,摇着头说:“你的兔子每只只有三斤七、八两,达不到四斤三两以上,不收,挑回去吧!”这时,我虽满头大汗,可心里发凉,无可奈何挑着兔子往回走。刚出食品站的大门,想起了公社分管多种经营生产的蔡主任讲过,社员养菜兔,每只三斤半以上,国家即可收购。今天,食品站为何要四斤三两以上呢?我挑着兔子到供销社找副业辅导员李正才,老李告诉我:“县政府规定,毛重三斤半以上即可收购。”话刚落音,党支书丁锦春同志来了,我顺便把不收兔子的事告诉了他。他说:“三斤半以上的可以收购。”随即打电话告诉了食品站站长李学庆。老丁打过电话后,我满以为会收了,又把兔子挑去,收购员老王不耐烦地说:“你会奔得哩,说不收就不收。”他这样的态度,我有点不服气,又将兔子挑到供销社,老丁看我的兔子还未卖掉,就和我一起去找李站长和老王。他们说:“县食品公司说,四斤三两以下的都不收,即是以上的,每只还要扣除三两算帐,不然,我们要吃亏的”。老丁说:“不管吃多大的亏,你们先收下来,吃亏部分,由我们供销社承担,行不行?”好说歹说,他们都没听。老丁没法,只好领着我到小街上两个饭店,一个机关食堂,三文不值二文地托销了。中央号召我们发展家庭副业,社队领导动员我们养兔,食品部门不收我们的兔,这叫我们怎么办呢?
江苏盐城县戴家生产队社员
胡正传口述 徐俊恺记录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