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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税收对社队企业的调节作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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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12-06
第5版()
专栏:探讨与研究

发挥税收对社队企业的调节作用
江苏省社队企业发展异常迅猛,国家实行减免税照顾是一个重要因素。但是,对减免税的对象没有严格控制,有些地方又擅自“放宽政策”,使一些不该减免的也减免了。
由于社队企业享受减免税照顾的面失之过宽,造成了社队企业与其它经济成分的税负不平衡。社队企业仗着它在税负上的优越性,冲击了国营和城镇集体企业的正常经营。减免税照顾刺激着社队企业盲目建厂,与大工业争夺原料和市场。近年来,我省沿海社办盐场增加了400多分盐滩,使我省原盐库存量1981年上半年达到255万吨。棉花产区的县,基本上都办了社队棉纺织厂。仅江阴县社办棉纺厂就有42户,布机2,639台,原棉年耗量达1,763吨。蚕桑地区的社队则大办缫丝厂,结果,一些先进大工厂吃不饱,不能充分发挥经济效果。
税收减免照顾多了,对社队企业本身非但无利而且有害。企业内部隐藏着的种种弊病,被减免税收掩盖住了。一些地方为享受减免税照顾,玩弄“关老厂、办新厂”的手法,造成资金、物资严重浪费。去年度,我省新办企业两万四千多户,关停转的达9,500多户。一些地方竞相搞热门生产,造成某些行业畸形发展。一个公社生产同类产品的工厂多达一二十家。如无锡县社队办的电风扇厂就有106户,1981年产量为100万台,而无锡市交电公司现有库存积压在5万台以上,要求上级允许降价出售。
一些企业盲目扩大基本建设。全省社队企业1980年固定资产增加数相当于同年我省由中央、省计划内基建投资的总和。1981年上半年固定资产又在1980年基础上增加3.2亿元,占同期实现利润总额的41.78%。如昆山县1980年搞基建占利润的88%,太仓县达到51.3%。
有些社队企业有了减免税收的优越条件,便片面追求产值,产品价高质次,粗制滥造,造成大量积压、滞销。如吴县社办厂库存产品达3,411万元,占全部定额流动资金的55.5%。无锡市郊区有的社队企业库存占全部流动资金的204.36%。
由于减免税削弱了税务对企业的监督作用,企业经营管理混乱,挥霍浪费,滥发奖金。一些企业甚至搞投机经营,非法盈利被少数人侵吞。吴县102户针织厂,年需尼龙丝原料720吨,基本上是由采购员每吨非法加价一二千元获取的。该县就此项支付的奖金补贴达150万元左右。在廉价劳动力和低税免税的条件下,积累水平极低。1980年每个务工社员创造的利润,只有全民、城镇集体企业的33%,如除去减免税因素,仅有全民、集体的15%。
国家决定从今年4月1日开始对社队企业税收负担作适当调整以后,江苏财税部门立即逐户审查清理原定免税期3年的企业,缩短了23,597户的照顾期限。但是,社队企业的产品结构、网点布局、经营、财务管理和物资供应、产品销售等方面问题的解决,还应有工商、计划、物价、信贷各项经济政策配合。税收政策应全国统一。一般社队企业要逐步收缩减免范围,均应实行同等税负或略有差距的原则。对价高、质次、消耗高的企业和产品,与大工业争夺原料、争夺市场的企业和产品,税收尤应从严。这样,才有利于不同经济性质的企业在同等条件下开展竞争,也更利于社队企业改善经营管理,使税收积极发挥调节作用。
江苏省财政厅税务局 宗日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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