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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荒山的大胆试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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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12-08
第2版()
专栏:

开发荒山的大胆试验
福建仙游县农民李金耀,与大队签订合同,包山1,200亩,合同规定今后山上大宗收益主要归集体,药材等经济作物的收入归个人。他招聘二十多个社员办林场,经过将近三年的努力,昔日的大荒山出现了欣欣向荣的景象。这件事引起了广泛的议论,大多数人称赞,少数人表示怀疑,有人持否定态度。
在福建仙游县,我们听到了一件颇有意思的新鲜事:有一户农民,单独承包了一座拥有1,200亩山地的大荒山,他自筹资金,自聘人员,在山上建设林果场,短短三年,果然使荒山面貌为之一新。
这座荒山名叫马山,座落在仙游县境的东南方,它属于盍尾公社莲井大队所有,但离大队所在地莲井村有10里,又地处周围五个大队的交界处。十多年来,大队无钱去经营,只是每年派6名社员看管,每人每年补贴1 50元和100斤粮食。管山人员年年更换,还是没有把山管好,他们回村过节,山上的树木就被一砍而光。社员们没有从这座山上得到好处,却年年要分担管理费,大队干部束手无策。
54岁的莲井大队社员李金耀,是解放后翻身的一个贫苦农民,虽然没有文化,却是个有胆有识的生产能手。他眼看好端端的一座山长期荒芜着,深感可惜。于是在1979年初,他挺身而出,向大队提出了承包这座荒山的要求。大队党支部召开了生产队长以上干部会和社员大会,讨论了两天,许多社员都说:“只要不再要我们负担管理费,谁包都行。”最后一致同意让李金耀承包,并于1979年6月,正式签订了承包合同。合同规定,今后山上的大宗收益主要归集体,其中马尾松全部归大队,杉木90%归大队,柠檬桉60%归大队,桐油、油茶等油料作物收入,双方各得一半,其它如药材等零星经济作物收入归个人。合同书上,全大队32个大队、生产队干部都盖了章。
治理三年,荒山面貌一新
李金耀包山的决定,遭到家里人的反对,在外地工作的儿子赶回来说:“快别干了,开山造林,费工又花钱,得利是二十年后的事,以后你赔钱,我们要跟着受苦。”李金耀生气地说:“你懂个啥,别看是荒山,遍地都是银子,你们却看不见。”李金耀把坛坛罐罐搬上了山,在山上安了家,并动员两个女儿也上了山。他的两位老朋友——县里一位退休老司机和县交通局一位退休老职工,也自愿上山做他的义务“参谋”,于是,李金耀雄心勃勃的治山事业开始了。他充满信心,多方筹集创业资金。他拿出家里历年来的积蓄,卖掉妻子的首饰,和老夫妻的两付棺材板,得款8,000多元;他通过亲戚借款2.7万元,又经过大队介绍,向银行贷款2.5万元,总共6万余元,作为办场资金。接着,他亲自挑选,招聘了20多个社员上山来当林场工人(都经大队党支部同意),平均月工资44元,比原来大队付给看山社员的每月补贴多出30元。两年多来,李金耀在山上盖了30间房子,修筑了一条三公里长的盘山公路,种下了大量树木。荒山上开始出现了欣欣向荣的景象。
我们最近上山参观了李金耀承包的林场,李金耀告诉说:近三年来,山上共栽了杉木7万多株,柠檬桉7万多株,植柑桔、芒果、香蕉等3,000多株,培育林、茶苗10万多株,林地套种杜仲、栀子、玫瑰茄等中药材15万多株。此外还精心抚育、移苗补植9万多株马尾松,已普遍长高了两米多。我们看到,山上果然是满目苍翠,栽满了各式各样的作物,几乎没有一处是荒着的。同行的人说,过去这座荒山早已飞鸟绝迹,山泉干涸,现在树林里又听到了啁啁的鸟鸣,山涧里又流出了细细的泉水。与这座马山一路之隔的,是另一个大队的一座荒山,那里还是满山衰草,树木稀疏。两山相峙,形成十分鲜明的对比。
严格有效的经营管理办法
李金耀包山三年就取得了显著成效,这固然是由于他在造林种果方面是行家,而且他本人和全家都十分勤劳。但尤其重要的,是他在经营管理上有一套切实办法,很能调动大家的生产积极性。
林场在计酬制度方面彻底革除了“大锅饭”,实行多劳多得。凡在林场劳动的社员,每月按时发给工资。林场根据每个场员的劳动能力和技术水平,确定6个工资等级,最高的每月75元、最低24元,每月评定一次。每天规定劳动8小时,加班另有加班费,超额有奖励,晚上巡逻护林有补贴。因此,社员在林场劳动的收入,一般比在生产队里务农要高。每个场员还享有一定的福利。场员生病还给予照顾。这样一来,尽管林场劳动管理制度严格,要求上山做工的人却越来越多。前年只有15人,去年增加到20人,今年又发展到25人。
林场建立了严格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奖惩分明。场员分为四个作业组,分别包干林业、茶果、药材和苗圃。每个作业组内部都实行定额管理,搞“定、奖、赔”,有些工种不能搞定额的,则制定质量要求,按时计工。李金耀还任命了会计、出纳和保管,制定了林场劳动守则,要求场员服从分配,听从指挥,干活不得马虎,爱护一草一木,劳动收入要赡养父母,男女青年在劳动时不得嘻哈取闹和有粗野行为,违者批评教育或扣发工资,执意不改者除名退场。李金耀对职工拥有聘用权和辞退权,办场以来,他已解雇了10名场员,其中有3名是他的亲属,因触犯场规,他照样除名解雇。我们在山上看到,青年工人们在劳动中都聚精会神,十分努力,没有松松垮垮的情况。
林场在生产上实行以短养长,以山养山。李金耀一年要付工资1.7万多元,还贷款利息近3,000元,加上去年修了一条3公里长的盘山公路,投资2.5万元,今年山上又搞基建,花去2万多元,这样,他筹集的6万多元资金已经基本花光。但是林业生产周期性很长,单靠营林不能解决近渴。于是李金耀就狠抓近期见效的作物和项目,即以短养长,“取之于山,用之于山”。具体说就是在幼林地里大量套种多种中药材,并和县医药公司签定包销合同,在向阳坡开辟苗圃,培育林、果、茶苗向社、队出售。又在成片的幼杉林里,套种速生快长的柠檬桉,既为杉树遮荫,又为香料厂提供了原料。此外,他还在山脚下包了一些耕地种植甘蔗等经济作物,在山上办起采石场和养猪场。上述各项收入,去年是8,000多元,今年可达2万元。尽管有了上述收入,由于目前林场还处在继续投资时期,所以亏损仍然较大。但是李金耀充满信心,据他预计,到1985年,林场收支可望平衡,再往后这座宝山上的财源将越来越多。
赞扬与议论
李金耀包山办林场的事,引起远近的广泛议论。目前这里从干部到群众,大多数对这件事持称赞态度,尤其对他绿化荒山的责任感和事业心,表示十分钦佩,认为是为家乡干了一件好事。人们说,李金耀开发荒山,不仅为社会、为集体增加了财富,也为大队的一些多余劳力找到出路。因此,省农业部门和地、县林业部门都持肯定态度,并给予积极支持。
也有很少数干部,对这件事不肯表态,表示怀疑甚至否定。他们也承认李金耀包山的显著经济效果,但认为雇用了20多个社员,这是不是背离了社会主义方向呢?这算不算雇工剥削呢?
对这个问题,我们作了调查。当地群众列举了许多事实说明,李金耀包山不是为了剥削他人,达到个人发财,而是出于社会主义的事业心。李金耀是个能人,熟悉植树、种果、栽培药材等技术,他包了队里的2亩多田,自己开荒3亩多,家里有5个劳动力,仅凭这些条件,本来他完全可以迅速发家致富。但是他放弃了这条路。包山以后,他把家里的地让给了别人,两年前新建的大屋挂上铁锁,一家人搬上了荒凉的马山。三年来,他节衣缩食,冒着风险,把6万多元投到荒山之上,他让场员按月拿到工资,自己一家三年没得分文。按照承包合同书的规定,李金耀实际上在七、八年内不可能有多少经济收入,受益的主要是集体和社员。比如山上9万多株已长2米多高的马尾松很快就可间伐,是一笔可观的收入,但合同规定全部归集体。山上新栽的7万多株杉木,要十几年后才能成材,那时李金耀已经七十多岁了。他曾经一再说,将来他年老无力经营了,就把这座山交给集体。因此,人们说,李金耀实际上是代表集体去办林场,他只是当了一个有职有权的场长,但并非场主。他和林场职工的关系,是责任制的一种形式,不是剥削关系。
李金耀包山,这是在特定条件下的大胆试验,它突破了目前的某些条条框框,提出了在推行专业承包责任制中的一种新做法。这个做法的生命力,有待实践继续检验。
本报记者 林群英 季音
本报通讯员 陈金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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