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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爱国主义和民族英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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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12-08
第5版()
专栏:

略论爱国主义和民族英雄
邓广铭 张希清
一、关于爱国主义
我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但是,在祖国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中,同时出现两个、三个乃至更多个割据政权的时候也相当多。它们都是历史上的中国的一个组成部分。我们可不可以把每个政权都称为一个国家呢?而且,在同时并存的诸政权之间,又常常发生争战,互相挞伐,我们是否也应对其是与非、正义与非正义加以区别呢?如果应该,则对其属于正义的一方而又矢忠矢勇维护其主权和利益的人,可否称之为爱“国”的;而对那些主张屈膝降敌,或有出卖土地、主权与敌方的行径的人,可否称之为卖“国”的呢?所有这些,不只是学术界当前正在讨论的问题,也是社会上极为关心的问题。
属于中华民族中的一族,早在公元前二十一世纪前后,就已在黄河的中下游地区建立了奴隶制国家——夏,而其他族则还处于原始社会阶段。随着历史的发展,与黄河中下游的“华夏族”(此用《左传》“我诸戎饮食衣服不与‘华’同”及“诸‘夏’亲昵”语意)为主体的国家相并立,在我国境土上相继出现了匈奴、鲜卑、氐、羌、突厥、回纥等族建立的政权;后来,契丹、女真、蒙古、满洲等族也都相继建立了政权。这些政权,有的还曾统治了黄河中下游地区以至中国全部境土。它们既都具备了主权、领土和人民这三项要素,所以,我们以为,把同时出现的这些割据政权一律称作国家,是科学的、合乎实际的。从古代直到今天,人们都习惯于把春秋战国时期的众诸侯国称为“东周列国”,把魏、蜀、吴称为“三国”,把前后赵、前后西秦、前后南北燕等等称为“十六国”,把与“五代”同时并存的南唐、吴越、前后蜀、南北汉等称为“十国”。我们认为,这都是很恰当、很有道理的。但是宋金对峙时,刘豫的伪齐却决不能算作一个国家,因为它只是为女真贵族所扶植和操纵的一个傀儡政权。
同时并存的诸国间,既然常常互相兼并、互相挞伐,对于矛盾斗争着的双方,总要就战争的起因、性质、作用、后果等,判定某方为正义性的,而另一方为非正义性的。即使是“兄弟阋于墙”,不也同样得对其谁是谁非加以区别吗?既然如此,则把属于正义的一方,而又全心全意致力于维护其本方主权和利益的称为爱国者,把反此道而行的称为卖国贼,当然也就是恰当的和合适的了。
举例来说,战国时期楚国的屈原,主张改革楚国的弊政,彰明法度,举贤授能,东联齐国,西抗强秦;后虽遭谗被流放,却依然忧国忧民,写下了《离骚》等诗篇,反复陈述他的政治主张,揭露楚国贵族的昏庸腐朽,表现了他对楚国国事的深切忧念、为美好理想而献身的精神。他因此而被后人称为伟大的爱国诗人。在宋金对立斗争期内,宋方的李纲、宗泽、岳飞、辛弃疾、陆游等人,都坚持以武力抗击金军、收复失地的主张,有的还长期置身于抗金斗争的最前线,因而也都被后人称为爱国主义者。而南宋的秦桧,则被判定为最典型的卖国贼。
中国只有一个,这不仅适用于今天,也适用于我国的昨天和前天。我国历史上同时并存的几个国家,全都是各自建立一个特定的国号,而不是以“中国”为其国号的。它们都是整个中国的一个组成部分,却都不能代表整个中国。我们把其中一个国家的某个或某些人物称为爱国主义者,把另外的某个或某些人物称为卖国主义者,这并不意味着把其他国家排斥在中国之外。
中国之形成为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是从秦汉时起就奠定了始基的。后来,经过多次分裂、统一、再分裂、再统一的复杂过程,终于凝结为今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这一错综复杂的进程之中和绵亘漫长的时期之内,曾出现过象匈奴这样的国家。当它建立之前,其民族尚未成为中华民族的一员,而另外还曾出现过象辽、金、西夏这样的一些国家,当它们没有产生之前,建立这些国家的契丹、女真、党项等族,就已经成为中华民族的一员,其活动区域也早已纳入中国的版图。所以,尽管它们也都是独立的国家,但从其建立之初就是中国国土上的一个割据政权。这也就是说,历史上的所谓中国,不只是指在黄河中下游的中央王朝,同时也还包括了那个中央王朝以外的、由少数民族先后在四面八方所建立的那些割据政权。
我国历史上同时并存的诸国,大都并不自外于中国,也不把对方排斥在中国之外。如宋、辽、西夏以及宋、金、西夏鼎立时就是这样。我国古代的历史修纂者们,对此问题也大都具有正确认识。唐李延寿把南方的宋、齐、梁、陈四朝合编为《南史》,把北方的魏、齐、周三朝合编为《北史》,可见他是把这些国家一律认作当时“中国”的一个组成部分的。元朝的史官把宋、辽、金三朝的历史分为三史,分写为三书;从唐到清,人们更陆续把宋、南齐、梁、陈、魏、北齐、周七史和宋、辽、金三史并列于所谓正史之内,当然这是基于同样的认识。
根据以上种种,我们认为,承认历史上曾经存在过的每一个割据政权为一个“国家”,在并峙诸国相互争战时,把属于正义一方而又矢忠矢勇维护其本国主权和利益的人称为“爱国主义者”,这完全是符合我国的历史实际,符合于历史唯物主义的原则的。
中国人民有着光荣而悠久的爱国主义传统。千百年来,多少爱国志士,为了祖国的独立、自由、繁荣、富强,奔走呼号,英勇奋斗,甚至献出了宝贵的生命。他们的爱国主义精神和光辉业绩,是极为珍贵的历史遗产。在今天,在社会主义中国,更应该继承和发扬爱国主义的光荣传统。可以预言:这种爱国主义的精神,在建设现代化社会主义强国的伟大事业中,必将发挥不可估量的推动作用。
二、关于民族英雄
与爱国主义密切相关联的,还有一个民族英雄的问题。
中华民族,是包括从古到今,所有曾经生活在和仍然生活在我国疆土上的各民族的总称。在中华民族长时期的形成、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各族间的友好往来、互相依存、彼此影响和逐步接近,这是相互关系间的主流;但与此同时,各族之间也出现过互相压迫和互相征战的事情,给各族人民带来了巨大痛苦。另外,在中华民族的历史上,还遭受到外国民族的侵略,特别是在近现代的一百多年之内,资本主义、帝国主义的军事、经济和文化侵略,更给各族人民带来极其沉重的灾难。毛泽东同志说:“中华民族的各族人民都反对外来民族的压迫,都要用反抗的手段解除这种压迫。他们赞成平等的联合,而不赞成互相压迫。在中华民族的几千年的历史中,产生了很多的民族英雄和革命领袖。”(《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这里所说的“外来民族”,具有两种涵义:一种是指中华民族内各族之间,在其对立斗争的历史时期内,即互为“外来民族”,如契丹族、女真族之对于汉族,或汉族之对于契丹族、女真族,全是“外来民族”;另一种是指中华民族之外的外国民族,不论其为来自东洋的或西洋的,都是。抵御上述两种“外来民族”的侵犯,反抗上述两种“外来民族”的压迫的杰出人物,都是全中华民族的英雄人物。
有的同志认为:把反抗外国民族的侵略压迫的杰出人物称为全中华民族的英雄,这自然是完全正确的;但是,在中华民族内各族间发生战争时,其所涌现出来的,采用“反抗的手段”以求解除“外来民族”这种压迫的英雄人物,却只能代表其本族人民的利益,而不能代表敌对方面的那一族的人民的利益,甚至还要损害那一族的人民的利益。他们的英雄业绩,只能为其本族人民所承认,决不会为其敌对民族的人民所承认,从而他们只能是其所隶属的那一民族的英雄,而不是整个中华民族的英雄。
我们认为,对于发生于中华民族内部的民族战争,既然如上文所说,也要区分其对立双方之谁是谁非,区分其谁个为正义的、谁个为非正义的,那么,凡是站在正义战争一面,在反抗民族压迫和军事掠夺上做出重大贡献的人物,就都应是中华民族的英雄。这是因为,他们的正义行动,不仅符合本族人民的利益,而且也符合整个中华民族的人民的利益。例如南宋抗金名将岳飞,他抵御女真贵族的掠夺和屠杀,对于保卫高度发展的封建的生产方式和文明,做出了杰出贡献。这种种,固然符合了汉族人民的利益,同时也符合女真族人民的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岳飞对于整个中华民族的进步和发展,既然作出过重大贡献,所以,称他为中华民族的英雄,他是当之无愧的。
这一原则,理所当然地也适用于中华民族内部任何一族中的人。例如,契丹族的耶律阿保机统一了长城以北的许多民族,建立了以契丹族为主体的契丹(辽)国,对我国东北和蒙古地区的开发和多民族统一国家的发展,全都投入了大量的积极因素;女真族的完颜阿骨打率领女真族起兵反抗辽朝的民族压迫和剥削,推翻了辽朝的反动统治,建立了金国,对我国东北地区的开发和多民族统一国家的发展,也同样投入了大量的积极因素。因此,他们就也不仅仅是契丹族或女真族的英雄,而是整个中华民族的英雄。又如蒙古族的忽必烈建立了元朝,使得分裂割据长达三百年之久的中国重新出现了统一局面,实行了一系列适应封建经济发展和加强中央与边疆联系的政策,对巩固和发展祖国的统一,起了极有成效的推动作用;满族的清朝康熙皇帝爱新觉罗·玄烨在位期内所制定的政策,所采取的措施,所收到的成效,也全都可与忽必烈先后媲美。所以,他们更应是属于全中华民族的英雄人物。当然,上述诸人全属封建统治阶级人物,他们因受其阶级和时代的局限,也都做了不少错事和坏事,但与他们所建立的历史性功业相比,那却应居于次要地位。至于忽必烈在进行统一战争、灭掉南宋的过程中,曾引起南宋军民的抵抗,我们肯定忽必烈的统一,也并不否定南宋抗元军民、特别是象文天祥等人的忠贞气节,正如我们肯定秦的统一六国,却仍承认屈原为爱国诗人一样。
但是,在民族战争中,凡属于非正义战争方面的人物,不论他立了怎样的战功,都不能称为民族英雄,不是中华民族的英雄,也不是本民族的英雄。这是因为,他们不仅给被压迫民族带来灾难,而且使本族的广大人民和社会生产也深受其害。他们所代表的,仅仅是压迫民族的统治阶级的私利,而不是本族广大人民的利益。他们的所作所为,对中华民族的发展实际上只能起消极作用,这与其本民族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当然不相符合。例如金朝的军事贵族兀术,就属于这一类。
还应指出,发生于中华民族内部的民族压迫和民族战争,是中华民族形成和发展过程中的历史陈迹,其是非功罪,全应由古人去承担。我们今天对待这些问题,应该站得高些,看得远些;应该站在整个中华民族的立场上,不要陷入大汉族主义的泥坑,也不要陷入地方民族主义的泥坑。我们只应把这些历史事件加以分析研究,从中汲取有益的经验和教训,以利于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团结和整个中华民族的繁荣兴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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