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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维护消费者利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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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12-08
第5版()
专栏:

切实维护消费者利益
孙大德
社会主义企业要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职工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同时也要正确处理企业和消费者之间的关系,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利益。
在社会主义社会里,消费者的主体是广大人民群众。我们所讲的维护消费者利益,就是自觉地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维护消费者的利益,不仅应当包括维护个人消费者的利益,而且应当包括维护生产消费者的利益。也就是说,我们不仅应当增产物美价廉的生活资料,满足个人消费的需要;而且应当努力增产物美价廉的生产资料,满足生产消费的需要。
有些同志当处于消费者的地位时,总是希望生产者注意维护消费者的利益,防止向消费者转嫁负担。但是,一旦他们站在本企业的角度,站在生产者的角度时,却又常常把维护消费者的利益看成一种单纯有利于他人的行为,因而对此采取消极的态度。实际上,从全社会的角度看,维护消费者的利益,绝不是一种仅仅有利于他人的行为,而是一种彼此互利的行动。生产者和消费者是统一的、难以区分的。一个企业的职工,在本企业是某种以至某些生活资料或生产资料的生产者,同时他们又是另一些企业提供的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的消费者。如果企业的职工都能“从我做起”,注意维护消费者的利益,互相提供物美价廉的产品,那就会实现良性循环,彼此受益。如果都站在本企业局部利益的角度,向其他企业提供质次价高的产品,那就会互相转嫁负担,引起不良循环,从一个长时间来看,彼此都会受害。我们应当看到生产和消费的这种内在联系,看到它们之间的连锁反应,每个企业都要自觉地对消费者负责,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利益。
要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利益,必须经常向干部、职工进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教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时时处处对人民群众的利益负责,是社会主义企业区别于资本主义企业的根本标志。社会主义企业应当与资本主义企业划清界限,绝不能唯利是图,更不能粗制滥造,弄虚作假,用不正当手段推销不合格的产品,坑害用户,向消费者转嫁负担。应当大力表彰自觉维护消费者利益的先进典型,逐步形成以维护消费者利益为荣、以损害消费者利益为耻的良好社会风气。
要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利益,还必须加强全面的计划指导,讲求社会经济效益。对企业完成计划的情况,应当进行全面的考核。要建立综合的经济指标体系,不仅认真考核产值、产量和利润,而且认真考核产品质量、品种、成本以及供货合同的执行情况。在我们的经济建设中,有一些企业长期存在一种不考虑客观需要、盲目追求产值产量的现象。这就使许多社会主义建设和人民生活急需的、质量好的产品供不应求,而那些社会并不急需的、供过于求的产品,甚至粗制滥造、不堪使用的产品却不断地生产出来,从而造成大量积压和浪费。这样做的结果,只能是高消耗、低效益。我们应当吸取过去的经验教训,自觉地沿着优质、低耗、高效益地发展社会主义生产的道路前进。从当前情况来看,要特别注重调查研究,根据市场的客观需要,增产适销对路的产品;要千方百计地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在物美价廉上狠下苦功。只要我们切实做到产品适销对路,物美价廉,就会赢得广大用户的信任,企业就会越办越好,企业的路子也会越走越宽。
要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利益,还必须加强对企业经济活动的经常检查和监督。从微观方面来说,每一个企业都应当建立和健全检查和监督的规章制度,从企业到车间、班组都应设置检查监督的机构和人员。这是加强企业管理基础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当前要特别注意严格把好质量关。每个企业、车间和班组,都应防止把不合格的产品提供给消费者。从宏观方面来说,要努力建立和健全社会主义的经济法制,认真做好经济立法和经济法庭的工作,加强对企业生产、经营的经常检查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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