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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批各族干部进入县级政权领导班子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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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12-10
第1版()
专栏:

为少数民族充分行使自治权利创造条件
云南大批各族干部进入县级政权领导班子
据110个县统计,少数民族干部被选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和政府正副县长的达1,000人。群众满意地说:经济上放宽政策,政治上扩大民主,各民族平等团结,好日子越来越有希望了
本报讯 据《云南日报》报道:经过县级直接选举,云南省大批各民族的优秀干部被选进县级政权领导机关。据110个县的统计,少数民族干部被选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和政府正副县长的达1,000人,占这些县政权领导班子干部总数的41%。其中已结束选举的17个自治县的人大常委会主任、县长、法院院长共51人,全部由自治县的民族干部担任。这为少数民族充分行使自治权利创造了条件。
省委、省人大常委会十分重视民族地区的县级直接选举工作,把它作为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实行民族平等,加强民族团结,领导和支持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的大事,切实加强领导。为了贯彻执行好选举法,根据云南省各民族大分散、小聚居、分布广的特点,不仅充分考虑到少数民族聚居县的各民族代表比例和领导班子中各民族的成分,而且对少数民族散居和杂居县也注意了这个问题。同时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民族平等团结的政策和民主选举的重大意义,大大激发了各族人民当家作主的责任感和积极性。很多县的各族代表,按照党的干部路线和班子配备条件,互相尊重,反复协商,共同选举产生最能为各民族人民办事的人。群众对选出的人员普遍表示满意,他们说,党的政策实在好,经济上放宽政策,政治上扩大民主,各民族平等团结,好日子越来越有希望了。有的地方选举结果一公布,各族群众奔走相告,自发进行庆祝活动。
被选进政权领导机关的各族干部,精神振奋,上任后就深入基层,听取各民族群众意见,积极处理代表提案,认真解决本县生产和群众生活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使各方面的工作出现了新的气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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