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0阅读
  • 0回复

不许向国家敲竹杠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12-11
第4版()
专栏:

  不许向国家敲竹杠
  本报评论员
敲竹杠,本来是旧社会某些人利用别人处境困难有求于己,进行敲诈勒索的卑劣行径。正直的人对此是深恶痛绝的。由于十年动乱和资产阶级思想的影响,现在居然有少数基层干部,打着代表群众利益的旗号,一有机会就向国家敲竹杠。这是不能容许的。
有个油田为用地和当地农民扯皮,十多个钻井队被迫停工停产。原因是提出的补偿条件过高:有的提出要按每亩季产800斤、粮价按集市上的议价计算;有的要油田给他们打水井;有的提出路边树苗不管损坏没有一律每棵赔偿3元,有一段两三里长的路,竟要赔3,000多元的树苗费。赔偿过后,隔一个时期又要求赔偿。
某市一家工厂有个工段长,7月份虚报产量300件,使工人每人多得超产奖十几元。厂里发现后进行纠正,这个工段长不仅不承认错误,反而带领一些人到厂部大闹,以停产相威胁。
这不是向国家敲竹杠是什么?
少数农村社队干部和工矿企业干部或自己出面,或支持、纵容群众,干出向国家敲竹杠的事,有一个借口:他们是反映群众的要求,是代表群众的。不对。他们这样做并不代表群众,广大群众不赞成向国家敲竹杠,他们只是代表群众中间落后的少数人的意见。党和国家历来主张要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这三者利益从根本上说是一致的。损害国家利益,就是损害群众的根本利益。这个道理,广大群众是容易理解的。当然,在群众中难免有少数人暂时还认不清这个问题,会有些损公利己的思想和行为。作为一个基层干部,应该进行引导和教育,帮助他们提高觉悟,顾大局、识大体,而不应该迎合、迁就群众中的落后意识,支持、纵容少数人向国家提出不合理的要求。那样做,不但要给国家带来经济上的损失,而且会腐蚀我们的职工队伍、农民队伍,助长不正之风,败坏社会主义的精神文明。
每一个干部都应当了解:我们关心群众利益,不只是关心他们的眼前利益,更重要的是关心他们的长远利益。改善人民的生活,增加群众的福利,只能建立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我们不能用损害群众长远利益的办法,来满足群众的眼前利益。那决不是真正的群众观点。只有带领群众努力搞好生产,改善经营管理,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从而逐步改善群众生活,才是正道。想方设法向国家敲竹杠,化国家财产为单位所有、个人所有,那就走上了歪门邪道。这不是为群众谋利益,而是挖社会主义墙脚,归根到底,是损害群众的长远利益。
群众观点是我们党的根本观点、根本立场。但是我们对群众观点不能作错误的理解。各级党委要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全面的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对那些向国家敲竹杠的,要批评,要教育;对其中情节严重,经过教育又不改正的,要严肃处理。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