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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山林权属 改善管理体制 广东整顿社队林场发展山区经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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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12-12
第2版()
专栏:

  稳定山林权属 改善管理体制
  广东整顿社队林场发展山区经济
据新华社广州12月9日电 为了搞好林业生产,广东省各地正在大力整顿和发展社队林场。全省现有社队林场1.49多万个,场员17万多人,经营林地3,440多万亩。它是国家用材林、经济林基地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山区社队经济发展的靠山。
近两年,由于林场管理体制与农村现行的生产责任制不相适应,政策界限不清和重农轻林,影响了社队林场的发展。各地在调整中加强了领导,从改善经营管理着手,大力进行整顿。首先是稳定山林权属,对社队林场的山林权重新加以明确,发给证书。社队各级林场,谁办的归谁有,给予法律保护,任何人和单位不得侵犯社队林场的土地、林木。几家合办的,山权归几家所有。现在肇庆、惠阳、韶关三个地区的绝大部分县,发证工作已经基本搞完。有些山地报酬和投工分益不合理的,进行了调整,个别林场宜林荒地多,经营不过来,经过场、队协商,划出一部分由生产队交给社员承包,或分给社员作自留山。
各地在调整中,还着重从政策上处理好社队与林场、林场与场员的关系,改善林场管理体制,推行生产责任制。各地经过整顿,社队对林场普遍实行了定人员、定任务、定投资、定报酬,由林场包干,实行超产奖励。林场在完成包干任务的前提下,可以经营管理所属林地,自行安排生产,调配劳力,处理林场产品和分配收益等。林场实行独立核算。在林场内部,实行专业承包到组、到劳、联产计酬;不能联产的,实行定额计酬加奖励。林场管理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
为了促使社队林场的迅速发展,广东省各地狠抓“以林为主,多种经营,长短结合,以短养长”方针的贯彻落实。现在,各地把抓好多种经营做为巩固林场的重要一环。有的林场种粮、油、果、药、茶、花等作物,有的养禽、畜、鱼、蜂、蚕,有的加工林副产品,还有的林场接受来料加工,开办林副产品商店。为了解决社队林场发展多种经营的资金问题,广东省各地采取了很多办法。省财政部门和农业银行向社队林场提供了借款和农贷。
目前,许多社队林场经营门路多了,自给水平提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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