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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大人勤 一年翻身——荆州地区恢复生产夺丰收纪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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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12-12
第2版()
专栏:

  灾大人勤 一年翻身
  ——荆州地区恢复生产夺丰收纪事
江汉平原上的湖北省荆州地区,去年遭到仅次于1954年的严重洪涝灾害,农业大幅度减产,曾引起国内外的关注。如今情况怎样了?最近,记者到这里访问,只见一幢幢新建的红砖瓦房与绿树相映,成群的鸡鸭围着高高的稻垛嬉戏。社员家里堆放着还未来得及出售的稻谷、棉花、芝麻等农副产品。全地区的农业生产基本恢复到灾前最好年景1979年的水平。
历史上的荆州地区是一个“十年九涝”的地方。解放前,多次洪水泛滥,“田地淹没,庐舍漂荡,人畜溺死无数”。活下来的人为了生存,被迫“背起三棒鼓,流浪在四方”。解放后,遇上较大洪水灾害,虽然消除了这种悲惨景象,但是,一次受灾,仍然得几年恢复。去年这里的洪涝,全区约有一半的耕地受涝,其中六分之一的田地颗粒无收。粮食、棉花、油料和经济作物大幅度减产。社员分配收入减少四分之一。数以万计的房屋倒塌,成千的耕牛死亡。
严重的灾害,并没有吓倒荆州的干部和群众。中共荆州地委和灾区县的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他们发现大灾以后,困难虽然很多,但是,灾区人民并不灰心。他们迫切要求党组织加强领导,迅速开展生产自救,重建家园。灾区各级党委根据灾区群众迫切要求,积极组织生产自救。荆州地委号召全区人民奋起抗灾,争取在一年之内恢复到灾前最高的1979年的生产水平。
荆州地、县党委吸取过去的经验教训,根据灾后实际情况,大胆地采取了一系列特殊的措施。
——分洪区、溃口区和受灾严重的社队,由生产队暂时借给每户一至二亩“口粮田”,种粮种菜,自种自得,夏收后还给集体。
——允许社员自购船只和大型渔具,产权归私人所有,在遵守有关捕捞规定的情况下,沿湖受灾群众下湖捕鱼,自捕自食自销。集体渔业生产普遍推行包产到船的责任制。
——灾区工副业生产,除酿酒外,一律免税。
——改变过去水田和大宗作物不许联产到劳的规定,建立和完善生产责任制。
这些措施符合受灾后的实际情况和群众愿望,灾区生产自救活动很快开展起来。沿洪湖周围的洪湖、监利两县,高峰时每天上万人驾着五、六千只渔船下湖捕鱼、捞虾。公安、江陵、荆门等县根据各自的具体条件,组织社员打猎、挖藕、办砖瓦厂、办农村集市服务行业,或派出劳力外出搞运输、承包工程建筑和家庭副业。这样,每个劳力有事做,家家户户有收入。社员说:“政策活,门路广,人心定,恢复快。”洪湖县沙口公社是去年分洪的重灾区,去年受灾与1969年溃口受灾差不多。1969年,由于“左”的思想影响,抗灾强调统一行动,国家救济款没少要,两三年才缓过气来。去年受灾后,他们采取灵活的措施,门路大开,农业增产增收。
江汉平原,是我国的重点商品粮棉基地之一。正常年景,粮食产量接近湖北省的三分之一,棉花产量约占全省一半。今天,从地、县、社到社员家庭,筹划明年增产措施成了人们话题的中心。许多要求供应生产资料、科技协作的申请书不断送到生产资料公司和科研部门。工商部门决心为满足社员的要求做出贡献。人们信心百倍地走向新目标。
本报记者 田庄 罗重璋(附图片)
湖北省洪湖县沙口公社柳口大队四朱合队15户社员,今年生产了29万斤粮食,超卖18万斤粮。社员们将大批好粮运至粮站。本报记者刘心宁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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