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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了一年的问题应当解决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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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12-12
第5版()
专栏:调查汇报

  拖了一年的问题应当解决了
今年10月,我们在安徽省徽州地区采访时,发现石台县去年12月违反国务院紧急通知抢建办公楼的问题,还未得到认真的处理。难道么丙申等四同志反映的情况不实吗?不是。《安徽日报》记者在今年初所作的调查就已证明:
第一、石台县领导于去年12月6日收到徽州地区行署转发的国务院关于紧缩基本建设支出的紧急通知后,不仅采取了阅而不办的态度,而且连应立即发给县建设银行等执行部门的“紧急代电”,也扣压了12天之久。县建设银行听到有“紧急代电”下达的传说后,在12月10日上午县计委召开的会议上,提出停建县人民政府办公楼的意见,无人理睬,还被迫违反规定付款2.6万元。12月18日,县领导不得不将“代电”转发全县时,不但没有停建办公楼,相反地采取了日夜突击施工的不正当措施,一口气从二层干到三层封顶。
第二、计划投资的1 8.8万元中,除4万元是自筹资金外,其余14.8万元是挪用迁建县党校等项目的移民经费。这违反了1979年11月8日下发的《基建拨款暂行条例》第五章第27条,资金来源不当。
第三、办公大楼主体结构早已完成,但未粉刷装修。善后工作怎么办?至今无人过问。
《人民日报》在今年3月准备刊登么丙申等四同志的批评信时,曾将清样寄徽州地委征求意见。不久,收到石台县革委会的“检查报告”,说什么资金来源是正当有据的,不是扣压文件,只是传达贯彻不及时不得力,对存在的问题已作公开自我批评,等等。编辑部相信这个“检查报告”,便将么丙申等同志的来信压下未予发表。但是,事情并非如此。
事实已经很清楚了,但石台县领导长时间不纠正,总是寻找各种借口为自己辩解,结果一错再错。徽州地委和行署的负责同志在听取记者汇报后认为,石台县把建党校的经费挪作建县政府办公楼之用,地委和行署曾表示同意;对县领导所持的错误态度,地委和行署未采取果断措施,处理不力,也是有责任的。他们表示要帮助石台县领导上提高认识,对问题重新检查处理。
问题拖了快一年,是解决的时候了。
《安徽日报》记者 鲍杰
本报记者 方良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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