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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大就中国拒付联合国维持和平部队费用问题通过决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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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12-12
第6版()
专栏:

联大就中国拒付联合国维持和平部队费用问题通过决议
新华社联合国12月10日电 联合国大会今天下午就中国拒付联合国维持和平部队费用问题,以115票赞成、13票反对和零票弃权通过了第五(行政和预算)委员会提交大会审议的一项决议草案。
由巴基斯坦等14个国家在第五委员会提出的这项决议草案,对中国自1982年1月1日起交付现在驻扎在中东地区的联合国脱离接触观察员部队和联合国黎巴嫩临时部队的摊款表示欢迎,要求联合国秘书长将中国自1971年10月25日至1981年12月31日未付的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的款项转入特别帐户,并不涉及沿用联合国宪章第十九条关于会员国拖欠应付款项两年以上即丧失投票权的问题。该草案于11月30日曾以94票赞成、12票反对和2票弃权在第五委员会获得通过。
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凌青在第五委员会会议上发言时表示,考虑到国际形势的变化和与此相适应的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作用的某些变化,中国政府准备对今后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采取区别对待的灵活立场。在巴基斯坦等国的提案获得通过的情况下,中国将从1982年1月1日起开始交纳现存的两支联合国维持中东和平的部队的摊款。
由于历史上和政治上的原因,中国过去对联合国维持和平部队一向持否定态度。对1973年以来联合国在中东地区建立的三支维持和平部队,中国没有参加安理会对有关决议的投票并声明不承担任何财政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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