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5阅读
  • 0回复

话剧《明月初照人》引起争论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12-13
第5版()
专栏:文坛争鸣

  话剧《明月初照人》引起争论
中国青年艺术剧院的话剧《明月初照人》(白峰溪编剧)上演以来,引起了热烈争论。最近,《人民戏剧》、《光明日报》、《北京晚报》、《北京青年报》等,陆续发表了争论文章,中国剧协也召开了座谈会。主要有两种看法:
一种意见认为,《明》剧是有突破的现代戏,它勇敢地提出了在当前经济变革时期,要敢于同世俗观念决裂的问题。有的文章说,《明》剧冲破了陈腐的伦理道德观念的束缚,用形象的艺术力量寻求着爱情婚姻问题的新答案;《明》剧鼓舞人们去追求高尚的情操、更美好的生活。剧中主要人物之一袁玮爱上比自己大30岁的裴光,裴光教授忘我地献身科学,袁玮热爱科学,事业心强,他们之间存在着结合的基础。方若明能够同意自己三十年前恋爱过的人裴光同自己女儿结合,正表现了革命者高尚的情操、坦荡磊落的胸怀。有的文章还认为,《明》剧增添了一批有光彩的社会主义新人,塑造了当代妇女的真实形象。方若明则是近年来戏剧舞台上少有的优秀妇女干部形象。《明》剧没有把这个省妇联主任写成“高大全”的完人,既表现了她作为党的好干部的许多优秀品质,也写了她本身的种种矛盾,她的可贵之处在于能够勇敢地同世俗观念决裂,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这个人物还是真实可信的。
另一种看法认为,《明》剧的情节太离奇,年仅30岁的袁玮爱上了近60岁的老头子,她所爱的又是母亲年轻时的情人,这种传奇式的情节叫人难以置信。不顾现实的可能性,凭作者主观随意编排,这种做法不足取。认为话剧创作应该在开拓生活上狠下功夫。《明》剧有的情节也使人感到不舒服。有的同志认为,《明》剧中似乎爱情比什么都重要,其力量之大可以冲破年龄上的悬殊,以及长幼辈间的各种界限,剧中人物有一个共同之点,只关心恋爱婚姻问题,把爱情提到这么高的地位有些失当。有的同志认为,《明》剧编造母女爱情纠葛,把社会主义社会中人们之间合理的社会关系,把民族传统道德观念中应当继承的东西,甚至把人们必须遵循和发扬的社会主义新道德,笼统地一律当作“世俗观念”和“条条框框”加以否定,这对广大青年观众只会带来有害的影响。
(赵雨嘉整理)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