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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心接受批评,认真检查错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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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12-16
第8版()
专栏:批评以后

  虚心接受批评,认真检查错误
你报9月27日五版登载的高永发同志的那封《一场私分大米的严重事件》的批评信,对我们震动很大,教育很深,我们虚心接受。
事情的经过是:6月19日晚,我县大坪粮库到了12.06万斤大米。因粮库没有采取防雨措施,5万余斤大米被雨水浸湿。其中134袋已闻到酸味。21日下午,县粮食局副局长党计全和储运股长张国忠决定把湿大米运回城关粮站等待处理。为避免大米过夜变质,县长胡岱海同意连夜处理,其办法是,凭购粮证每人可买10斤,顶粗粮,售完为止。城关粮站共售出湿大米32,592斤。
卖完湿得严重的大米后,粮食局违背了县委的原处理方案,把湿得不严重的大米内部处理了。在局务会上,他们决定内部人员每人可买90斤,实际上大大超过了这个数字。县粮食局和所属加工厂、城关粮站、大坪粮库四个单位共处理17,3 62斤,人均195斤,最多的达540斤。
这个问题,县委应承担一定的责任。一、没有深入现场,也没有检查县粮食局执行情况,说明县委有官僚主义作风。二、在处理湿大米过程中,县粮食局事前没有向地区粮食局请示,事后未及时报告,县委也没有强调和督促他们请示报告。三、县委办事人员用小汽车拉回3,420斤大米,除给集体灶留1,420斤外,其余卖给33人,其中14人是县委常委,县人大常委主任、副主任,县长、副县长,每人买了80斤。因此,县委书记代表县委作了多次检讨,决心从中吸取教训。有关人员已在党内、群众会上作了检查。
为了严肃党纪,县委同意县纪委的意见,给县粮食局副局长党计全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城关粮站副站长张锦荣党内警告处分;给大坪粮库主任张廷贤行政记过处分。
中共山西省岢岚县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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