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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好年终分配是一件大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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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12-18
第1版()
专栏:社论

  搞好年终分配是一件大事
农村中一年一度的年终决算分配就要开始了。今年的年终分配面临着新的情况,各地推行农业生产责任制,形式多样,或统或包,有的队是不同经营项目几种形式的责任制并存;时间上有先有后,或春统夏包,或夏统秋包;有些地方新分出一批生产队,财务、分配制度尚未建立健全,工分、财产、物资、债权债务尚未清理;不少生产队的会计是新手,业务不熟悉。各地要充分估计这些新情况新问题,认真研究,加强领导,掌握政策,妥善处理。这是关系到巩固集体经济,稳定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发挥农民社会主义积极性的一件大事。
核实产量和收支情况是搞好年终收益分配的前提。当前,实行联产计酬责任制的生产队,有一部分社员存在几“怕”的思想疑虑:怕超产幅度大,干部不信守合同;怕增加集体提留和国家任务;怕明年提高承包指标,等等。因此,有些地方出现了产得多、收得多、报得少的现象。要向干部、群众讲明政策,不论超产超收多少,坚决按照原定合同兑现,不增加国家任务和集体提留,做到取信于民。明年承包指标要充分协商,定得合理,不能“鞭打快牛”,以消除社员的思想疑虑。在核实产量、收支的同时,认真清理和收回社员超支款和外单位欠款,结清工分、帐目。
认真搞好责任制的承包合同和奖赔办法,力求切实兑现,是搞好年终分配的中心环节。原定的承包合同如有不合理的地方,应在下年度再作调整。遇到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原定承包指标在正常情况下经过大多数社员努力奋斗还达不到时,应当尊重群众的意愿,经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讨论,订出具体补救办法。对少数社员不执行包产、包干合同,不完成征购任务,把应上交给集体统一分配的农产品拿到市场高价出售的,要进行思想教育;通过做工作,仍不执行合同的,可通过群众讨论,采取必要的经济措施,维护合同的严肃性。
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是年终分配工作必须遵循的社会主义原则。要进一步加强对干部和群众的爱国家、爱集体的思想教育。在分配工作中,首先要按政策规定交纳农业税,完成农副产品统购、派购任务,力争为国家多作贡献。实行“双包”的生产队,不能因为部分调整生产关系就把国家贷款“吹掉”不还。集体提留多少,要从实际出发,首先保证简单再生产的资金,然后再安排扩大再生产的资金。已将大牲畜及农具作价归社员的队,所收的价款,以及归社员长期使用的集体财产折旧费,要转入公积金和折旧基金,作为公共积累;集体垫支的生产费用,应由社员如数归还,不能将这些集体资金分掉和挪作他用。对一些吃光分尽、不留积累,甚至将原有公共积累和国家贷款都分掉的生产队,要教育干部和群众正确处理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维护生产队是经济主体的地位,遵守合同规定,积极偿还国家贷款,完成国家任务和集体提留。
要从保护、调动干部和群众两方面的积极性、增强干群团结的原则出发,妥善处理干部的补贴问题。已经建立干部岗位责任制和确定了干部补贴办法的,在正常情况下,应当按照原定的办法兑现。原定的补贴、奖励过高,或因生产责任制形式发生变化,干部的工作量大大减少,群众有意见的,应当通过社员讨论和干部协商的办法,进行合理调整。对干部补贴、奖励没有明确规定的,组织干部、群众讨论,定出大家都比较满意的办法。民办教师、赤脚医生的报酬,应按政策合理解决。
要认真落实党和政府的优抚政策。不论实行哪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对五保户都要坚持“五保”。这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具体体现,也是我国农民的新风尚,必须坚持。
对于今年的年终决算分配工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实行分类指导,做好分配工作。同时结合实际,宣传党的发展农业生产的政策,坚持社会主义集体化道路和土地等基本生产资料公有制长期不变,坚持实行生产责任制长期不变的原则。对干部、群众加强社会主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的教育。凡是增产增收的生产队,要使绝大部分社员的收入比上年增加。分配中的一切重大问题,由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民主制定分配方案,做到分配兑现,群众高兴,干部满意。只有这样,才能鼓舞广大农民的干劲,争取明年农业的更大丰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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