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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职工和城镇居民不该回乡要山分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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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12-18
第2版()
专栏:来信

  国家职工和城镇居民不该回乡要山分林编辑同志:
最近,我县在稳定山林权、划分自留山和实行林业生产责任制过程中,发现有些国家职工和城镇居民返回原籍,要山分林。宜春市有个棉织厂工人,兄弟俩10月中旬回原籍生产队要油茶山,并纠集一伙人,开着汽车,把油茶山上的茶子强行拣光、运走。有位退休干部同他在北京工作的弟弟、弟媳和侄儿等6人,返回原籍生产大队,要回了他们土改前管过的山林。
我们认为,山林是农村主要生产资料之一,早已归国家或集体所有,根本不存在私有山林。国家职工和城镇居民没有任何理由去要山林。
江西宜春县 林锡慈 金龙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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