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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玻璃水泥兴建城乡住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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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12-19
第3版()
专栏:社论

发展玻璃水泥兴建城乡住宅
两三年来,我国的城市和乡村兴建了大量住宅,初步改善了城乡居住条件,填补了多年遗留下来的部分欠账。当然,由于我国人口众多、建设资金有限,已经兴建的住宅和不断增长的需要相比,还有很大的距离,需要我们今后继续努力。玻璃、水泥是兴建住宅的主要材料。随着城乡兴建住宅的规模越来越大,对玻璃和水泥的需求越来越多。
解放以后,玻璃、水泥生产发展很快。1980年同1949年相比,全国玻璃增长24倍,水泥增长120倍。虽然发展很快,产需矛盾还很突出。目前全国城乡每年需要六七千万标箱玻璃,现有产量只能满足城镇需要量的40%,农村几乎难以供应。水泥同样紧缺。好些地方农民盖房迫切需要水泥构件,但供应量很少。因此,积极采取措施,增产玻璃、水泥,这是城乡广大人民的迫切愿望。
玻璃、水泥和城乡广大人民生活的关系密切。我们制订计划,安排生产,对这一点应有足够的认识,特别要看到玻璃、水泥和八亿农民的关系。在国民经济调整中,在强调发展轻纺工业的时候,应该把玻璃、水泥考虑进去,要给建材工业以轻纺工业同样的待遇,保证按计划提供燃料、动力、原材料和运输条件,要为玻璃、水泥生产开绿灯。
现在,玻璃、水泥工厂已是超负荷生产,好多机器设备带病运转。尽管如此,生产仍然满足不了需要。在国民经济调整中,必须把建材工业调上来,加快发展建材工业,扩大玻璃、水泥的生产能力。具体来说,一要建设一部分新的工厂,集中力量加快在建项目的建设速度,对于原来停建、缓建的一些项目,要进行调查研究和可行性论证,按国家计划办事。二要充分利用现有老企业,进行扩建改造,积极推广生产效率高、耗能少的国内外新工艺,同时要从实际出发,适当利用在经济发达国家不算先进,但在我国还是适用技术、经济实惠的工艺和设备,以争取时间尽早增产玻璃、水泥。
无论是建设新厂或扩建改造老厂,都要采取多种渠道筹集资金。要把建材工业看做充满活力、可以增加积累的生产部门,摆在优先发展的地位。建材系统内都要平衡各种建筑材料的生产,给玻璃、水泥定出一个正确、合理的投资比例。要调动中央、地方、企业的积极性,通过联合、集资等形式,让地方、部门、企业集资合营建设玻璃厂、水泥厂和发展农房建材。凡地方、部门、企业投资建设或入股建设的玻璃厂、水泥厂,产品按投资比例分成。建设玻璃厂,还可以预付定金,保证供应玻璃。玻璃、水泥出口潜力很大,要积极利用外资,用于引进新技术或进行补偿贸易。
建材企业的现行管理体制,存在不少弊端,束缚生产力的发展,要下决心逐步进行改革。要认真研究玻璃、水泥的价格、利润、税收政策,把当前的供求矛盾,变为进一步发展生产的动力。
小玻璃厂、小水泥厂发展很快,对缓和玻璃、水泥的产需矛盾起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小玻璃厂经济效果很差,能源消耗高二至三倍,成本高一倍多,质量多是等外品,售价高二至三倍。因此,对小玻璃厂要区别对待:条件好的,应该扩建改造成大、中型厂,提高技术,改进管理;消耗过高的,要加以控制;今后不宜再新建小玻璃厂。小水泥厂是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在整个水泥工业中占有重要地位,“六五”期间要进一步整顿、改造、提高。当前,不少小水泥厂存在着产品质量差、成本高的问题,应该引起重视,认真进行整顿,努力提高产品质量。要以对国家、对人民负责的态度,保证出厂水泥质量合格,绝不允许没有经过检验和不合格的产品出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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