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阅读
  • 0回复

应禁止使用“拦江网”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12-19
第5版()
专栏:

  应禁止使用“拦江网”
最近,在洞庭湖区进行捕捞的部分渔民,竟使用“拦江网”,给水产资源带来很大的破坏。
所谓“拦江网”,就是在河口水道将丝网层层密布,并留下几个“机关”口道。鱼儿遇上“拦江网”,顺着水道进入“机关”后,就出不来了。“拦江网”布网范围最长可达数华里,可将这一片的大小鱼虾,捕尽捞绝。象这种捕捞工具,以前曾明文禁止使用,现在竟又搬了出来。希有关单位引起注意,能迅速加以制止。
          湖南岳阳市二商局 肖盛林 彭复华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