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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经济责任制的几个问题——上海国营企业经济责任制的情况调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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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12-21
第5版()
专栏:

推行经济责任制的几个问题
——上海国营企业经济责任制的情况调查
申经忠
上海国营企业的经济责任制,是在调整经济、改革体制的过程中,经过分批试点,逐步建立起来的。目前试行的主要是企业的经济责任制和企业内部各类人员的经济责任制。企业的经济责任制以初步扩权、利润分成为主要内容,以全行业全额利润留成这种形式最为普遍。企业内部的经济责任制,主要是把职工的岗位责任制和改进奖励制度结合起来。第一线生产工人普遍建立了各种形式的责任制,企业管理干部中也进行了责任制的试点。试行经济责任制的时间虽然不长,但由于把企业的利益与经营的成果联系起来,使企业和职工既有承担经济责任的压力,又有争取提高经济效益的动力,初步克服了“吃大锅饭”的弊病,调动了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改善了经营管理,促进了生产发展,并加强了企业的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
国营企业的经济责任制的主要特征是经济责任、经济权限和经济利益相结合。建立经济责任制符合经济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是企业管理体制和分配制度的重大改革。从上海两年多试行的情况看来,方向是对的,作用是明显的。
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职工个人三者的经济利益关系
目前上海国营企业试行的经济责任制,大多以盈亏为主要内容,偏重于解决分配问题。因此,是否正确处理国家和企业以及职工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成了搞好经济责任制的中心环节。按照什么原则来处理三者之间的关系?现在有种“三多”的提法,即“国家多收,企业多留,个人多得”。这样的提法比较笼统,没有主次,容易误解为三者之间“平分秋色”。上海国营企业的基层干部和工人中有种形象的说法:在新增的收入中,“国家拿大头,企业拿小头,个人拿零头。”根据上海国营企业的经验,在增加生产、提高经济效益的基础上,保证国家多得,兼顾企业和职工利益,这样的原则比较完整。
正确处理国家和企业(包括职工)的利益关系,关键在于合理确定利润分成的比例。实行利润分成制度,不论采取那种办法,都有一个如何确定利润基数和分成比例的问题。上海有关部门在确定国营企业利润分成比例时,主要的出发点是,一要保证国家财政收入在原有基础上逐年有所增长,二要兼顾企业若干年来形成的最低需要。从当前国家财政状况出发,留利水平不宜过高。上海国营企业的留成比例,总的来说,注意了把国家利益摆在第一位。以1,2 42个工业企业为例, 1980年实现的利润中,上交国家的部分接近92%,企业三项基金部分只占8%多些。
怎样合理确定利润分成的比例?要抓好三个环节。一是留利的基数。根据部分企业的经验,对于那些生产稳定发展、利润逐年增长的单位,可以最近三年的平均利润或三年滚动的平均利润为基数,以减少某些偶然因素的影响;调整中生产不那么稳定、利润有所下降的企业,可以最近一年的利润实绩或预测利润为基数,以便照顾各种多变的因素。二是留利内容。目前企业留成的构成,生产发展基金一般考虑新产品试制费用、技术措施和挖革改费用、科研费用、全员培训费用等因素,再加职工集体福利基金和奖励基金。三是留成的期限。实行全额利润留成的企业,留成比例一定三年至五年不变。普遍反映,在调整时期,期限不宜过长,一般以二至三年为好,有的也可一年一定。
其次,合理划分三项基金的比例。一般用于生产的比例大些,同时保证国家规定的基本福利和必要的奖金。具体比例根据不同行业、不同企业有所区别,不搞“一刀切”。比例确定后,原则上不能把生产发展基金任意移用于发放奖金。
上海绝大多数实行以局或公司为单位的全行业利润留成。市里核定局的留成比例,局对市统一结算;再由局在市核定的留成比例范围内,按所属行业的不同情况,分别核定公司的留成比例;公司再视各企业不同情况核定企业的留成比例,逐级核定,分级结算。这样加重了经济主管部门的责任,发挥了行业的调节作用。看来这样做利多弊少。
坚决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合理控制职工奖金水平
企业内部的经济责任制,主要是贯彻按劳分配,克服劳动报酬上的平均主义。但是,工资奖金水平不是一个企业的内部事情,关系到左邻右舍、统筹兼顾的问题。分配制度上不合理的现象,只能在国家政策、计划规定的范围内逐步克服。奖金的本质是超额劳动的报酬。在正常的情况下,一定时间内工人可能提供的超额劳动一般是有限的,因此,奖金与工资相比,只能占工资的一小部分。现在有些企业盈利多,有些企业盈利少,固然有企业主观方面的因素,同时还有许多复杂的客观因素,不能简单地把一定时期盈利的增长都看作是本企业职工超额劳动的成果。奖金的提取和发放,适当加以控制是合理的。奖金太高,形成不合理的基数,不仅会给以后合理调整带来困难,而且也会给进一步改善经营管理设置新的障碍。
两年来,上海国营企业一般比较注意摆正生产和生活的关系,集体福利和个人所得的关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限额,控制奖金的提取和发放。1980年全民所有制企业发放的各种奖金,平均每人为126.65元,相当于2.09个月标准工资。今年上半年基本维持去年同期水平,虽然也有少数企业奖金偏高,但从全市来说,平均奖金水平始终控制在国家规定的额度以内。上海国营企业控制奖金水平主要是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逐级下达奖金的最高限额,综合部门加强指导和监督。市劳动局负责全市各部门奖金水平的统筹安排,在国家规定的奖金最高限额范围内,分别给各系统规定不同的奖金限额,各局又给各公司规定了限额。财政部门和银行着重加强奖金发放过程中的监督和控制。
(二)奖金的提取和发放实行双重考核。奖励基金占企业留成基金比例的大小,一般掌握在规定的奖金最高限额水平线上,大多数企业奖金的比例略低于集体福利基金,这样就从“源头”上控制了奖金水平。实发奖金按照不同工种的不同情况,一般根据产量、质量、消耗、成本、安全、出勤等指标要求,另立具体考核标准,使实发奖金水平与企业、职工的劳动成果挂得更加紧密。
(三)限制重复发奖。市劳动部的规定,每个工种一般实行一种奖励制度,实行计件工资的不另发奖金。同时,对企业实行计件工资制、半计件工资制、浮动工资制严格掌握,要有合理的生产定额,健全的统计、核算、考核制度,并经劳动部门批准方可试行。
抓好经济责任制与企业整顿的有机结合
一是,结合领导班子的整顿和干部队伍的建设,建立干部责任制。如立新造纸厂、上海皮鞋厂等企业,在整顿企业过程中,拟订了干部工作标准、干部办事细则和考核条例,明确每个干部的具体职责和相互关系,并把各项经济指标层层落实,做到人人有专职,事事有着落,考核有标准,赏罚有依据,打破了干部“吃大锅饭”的局面,干部的精神面貌和业务素质都有提高。看来这是整顿领导班子和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措施之一,也是干部接受群众监督的一种办法。
二是,结合整顿企业管理,实行全面经济核算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逐级考核制度。有些企业在整顿企业管理时,把对国家应当承担的产量、质量、消耗、成本、利润等经济责任,层层分解到车间、班组、个人,实行统一管理,分级核算,逐级考核。据纺织、轻工、医药、仪表、机电、冶金等工业局实行利润留成企业的统计,已有60%的企业建立了两级核算、三级考核制度,其中有一半以上效果比较显著。这些企业还相应加强了原始凭证、成本核算、统计分析、信息反馈等基础工作,逐步形成了比较完善的经济核算制体系,使企业的经济效益大大提高。
三是,结合整顿劳动纪律,建立与健全奖惩制度。在整顿劳动纪律过程中,有些企业一方面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另一方面建立和健全了奖惩考核制,做到人定岗,岗定责,责定奖,同时把劳动态度、遵守纪律、团结互助等内容也列入考核奖励的范围。凡是这样做的企业,职工队伍的精神面貌发生明显变化,工人的生产责任心增强,苦练基本功的自觉性提高,特别是青年工人中新的生产能手不断涌现。
为了把推行经济责任制和整顿企业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不少局、公司和基层工厂,在组织上把有关职能机构的力量捏在一起,建立了有领导干部和熟悉生产技术、企业管理知识的专业人员组成的班子,一手抓整顿企业,一手抓推行经济责任制,相互配合进行。有些单位还注意发挥职代会的作用,发动群众,广泛听群众意见,集中群众智慧,使全厂职工成为整顿企业和推行经济责任制的主体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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