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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解决受灾烈军属的实际困难 潼南县受灾烈军属有吃、有穿、有住,生活安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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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12-23
第3版()
专栏:

切实解决受灾烈军属的实际困难
潼南县受灾烈军属有吃、有穿、有住,生活安定
本报讯 四川省潼南县在抗洪救灾工作中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解决受灾烈军属在生活和生产上的实际困难,使他们有吃、有穿、有住,生活安定。
今年7月中旬,潼南县遭受了百年未遇的特大洪灾,全县有265户烈军属受灾,生产和生活发生困难。县委和县人民政府决定:发给受灾烈军属的救济粮(每人每天1斤),每斤补助粮款0.15元(比其他受灾社员高30—60%);在分配协作支援的物资和劳力上,要优先照顾烈军属。房屋损坏了的,要优先修建,建房费可以略高于一般受灾户;对缺乏劳力的烈军属,除兑现优待工分外,要组织代耕队,帮助他们种好责任田和自留地。
根据县里的决定,全县各受灾社队认真地做好对受灾烈军属的优待救济工作。新林公社沿涪江的两个大队遭受洪灾以后,在公社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地处丘陵的几个大队的2,250多名干部群众带着工具和木料、竹子等材料,为受灾的两个大队的40户烈军属清除污泥,洗晒家具,修建住房,使他们很快就搬进了新房。桂林公社二大队军属奚良成受灾后,他在西藏部队当兵的儿子很担心家里的生活。奚良成马上给儿子回信说:“仁平,我们家乡虽然受了水灾,但是党和政府对我们烈军属优先照顾。我和你妈两个人分了6 00斤细粮,还有救济款和衣物等。现在,我们家不愁吃,不愁穿,不愁住。你就放心吧!”
冯苹 何维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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