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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玩弄不正当手段 坑害国家腐蚀驾驶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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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12-23
第8版()
专栏:勇于同歪风邪气作斗争

停车场玩弄不正当手段 坑害国家腐蚀驾驶员
今年以来,我省各地主要公路上设立了不少汽车停车场,并附设饭店、旅社,为货运汽车停车过夜提供了方便。但是,为了招揽司机停车过夜,好些停车场竟采取不正当手段,干了许多违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规定的事。
从10月23日至27日,根据我单位货车司机在外停车过夜报销单据中发现的线索,我在省内的杭州至温州、杭州至临海、杭州至顺溪三条主要公路上,对几个主要汽车停车场进行了实地了解,发现这些停车场以多开发票金额的办法,拉拢驾驶员,对半分成。如上虞县百官区三角饭店,一辆汽车一个司机过夜,开发票8元,实收4元,还招待司机一宿两餐,不收粮票和伙食费。我单位一个司机从8月14日至9月23日,到该停车场投宿15次,报销120元,私得60元,还白吃了15个“一宿两餐”。8月16日两个司机以在该停车场午休为名,开给发票7元回单位报销,钱落入私人腰包。临安县顺溪公社顺溪大队停车场开停车费发票时,“存根联”开1元5角,“发票联”开4元5角。有的司机被吊上了胃口,汽车来往都在这里停宿,往返一次便可得6元。
以上情况不止三角、顺溪的几家停车场如此,还有永嘉县的梅岙综合商店、诸暨县的应店街、缙云县的新碧、嵊县的三界、永康县的石柱、衢县的龙游、上虞县的东关等许多家。据我单位杭州货车大队统计,仅8、9两个月在上虞县百官区三角饭店停车过夜的车辆就有489次,支付停车宿夜费4,664元,其中半数都落入司机私人腰包了。呼吁有关部门管管这件事!
浙江省汽车运输公司杭州分公司
解吕达
这一现象,据读者反映,不仅浙江省有,江苏、山东、河北及其它一些省也有。去年,不少报纸曾发表读者来信,要求刹住这股歪风,看来并未引起普遍重视。建议有关部门对此进行一次认真的整顿,以堵塞漏洞,刹住这股歪风。
——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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