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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观善政以省官为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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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1-05
第5版()
专栏:历史知识

贞观善政以省官为首
苗长发
唐太宗李世民当上了皇帝以后,在贞观元年(公元627年)初,就提出了省官问题。他对宰相房玄龄等大臣说,治理好国家的根本,在善于择官审人,要“量才授职,务省官员”。强调“官在得人,不在员多”。他还借古人的生动比喻来说明省官的重要:“官不得其才,比于画地作饼,不可食也”;“千羊之皮,不如一狐之腋”(《贞观政要》卷三)。这番话的要旨就是:官员数量多不如质量好。
房玄龄根据李世民的旨意,精简了机构,并省了官员,把唐朝中央各官府的文武官员,从2,000人减为643人。当年二月,唐太宗看到州县倍增,民少吏多,就下令“大加并省”,全国合并减少了许多州县;后来,依山河形势,把全国划分为十道,派遣得力大臣分巡各道去考察地方官吏,又裁汰了一批冗员。
唐太宗为了贯彻简政省官的方针,对各级政府机构、官员数额作了明确规定。《新唐书·百官志》中说,贞观初,“太宗省内外官,定制为七百三十员”。在唐律中,对不按规定乱置机构、私设官员的人,明定了惩罚条款。同时,还让专人掌握内外文武官吏的考课,制定《考法》,明确考核内容和办法,每年都对各级各类官员进行考查。为精选地方官,唐太宗亲自把都督、刺史的姓名写在内屋的屏风上,“坐卧恒看”,随时记下他们的优劣表现和善恶政迹,以备黜陟,使他们各当所任。为了提高办事效率,他在贞观初就对官吏的年龄作出了严格规定,例如规定,凡主管行政事务的官,年龄到七十,须辞官,即使身体还健壮,也要让出位来。这些措施和规定,说明唐太宗对简政省官的决心是很大的。
元朝注释《贞观政要》一书的学者戈直,在评论“贞观之治”时,认为“贞观之善政,当以省官为首”。戈直所以把省官一项列为善政之首,理由是:一、省官后,吏寡易求,官省易治,贤人(即能坚决贯彻唐太宗治国安邦的那一套方针政策的人)容易发现和选拔,这就使唐太宗“不至于失人”。二、省官后,冗员削减,“俸禄易供”,紧缩了国家的财政开支,人民的负担相应减轻,这就使民不忧厚敛,安心生产。三、省官后,行政机构不重叠,职权分明,责任专一,避免了因人设置、十羊九牧、苟安偷闲、扯皮推诿等等弊端,这就使办事效率大大提高。四、省官后,人员精悍,都能竭智尽忠、献策效力,而不会多谋寡断、朝令夕改、勾心斗角、惹事生非,这就使官场中的不正之风得到抑制。戈直还特别指出了唐太宗抓省官的两个要点:一是“息奔兢”,即防止投机钻营、玩弄权术恶习的蔓延,刹住那种为争名夺利而到处奔走的歪风邪气;二是“裁嬖幸”,即削减闲官虚职和阿谀谄媚的人,堵塞那种安排私人、提拔亲朋的邪门歪道。
由上述可见,戈直所以把省官视为贞观善政之首,不单单是因为李世民当了皇帝后的第一件大事就抓了它,而是着重看到了省官是一项关系到李唐王朝“长治久安”的第一要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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