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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严肃处理一起贪污案 龙从云贪污一万八千多元被判徒刑十三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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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1-06
第4版()
专栏:

重庆严肃处理一起贪污案
龙从云贪污一万八千多元被判徒刑十三年
本报讯 记者熊永年报道:四川维尼纶厂化工分厂原车间党支部书记龙从云,串通有关人员,盗卖次废聚乙烯醇55.74吨(价值13万余元),从中贪污20,976元,龙一人贪污18,380元。重庆市有关部门已对此案作了严肃处理。
1980年10月,龙从云与本厂综合经营办公室主任兼大集体综合服务加工厂厂长谢纯华串通,盗卖次废聚乙烯醇40吨给市物资回收公司经营部。由本车间发货,大集体厂开票。谢纯华等从银行骗取现金5,000元,加上别的销售货款,凑足现金1万元,转手交给龙从云侵吞。
厂里发现龙从云盗卖次废产品,开始进行追查,但他钱迷心窍,继续串通有关人员,多次盗卖次废聚乙烯醇,共16.7吨,从中贪污7,000余元。另外,他还勾结市物资回收公司工作人员,以车间收取“包装费”名义,开白条收据,从该公司骗取现金1,935元,龙从中得赃款1,345元。
上述贪污问题被揭露后,龙串通有关人员千方百计掩盖罪行,情节很恶劣。
本案经重庆市人民检察院侦查起诉,市中级人民法院已进行判决。最近重庆市委又批准了对有关人员的党内处分。龙从云被判有期徒刑13年,开除党籍;谢纯华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缓期执行一年,撤销党支部委员和综合经营办公室主任职务,留党察看两年;其他有关人员,也分别给予适当的党内和行政处分。通过此案的处理,追回赃款和货款9万余元,为国家挽回了大部分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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