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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怪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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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1-07
第8版()
专栏:答读者问

我的“怪论”
陈白尘
问:您参加体育锻炼吗?您个人比较喜爱哪一种锻炼形式?
答:为了回答这个问题,有必要先说说自己的“怪论”。我觉得:所谓生命的长短,不应该单纯以年龄来计算。一个人活到90岁,如果丝毫不能工作,则90岁以后的年月,只不过是在创造年龄的纪录。体育锻炼的目的,如果只求“健康长寿”的话,则健康是第一位的,长寿是第二位的。健康,便能为社会工作;长寿而不工作,毕竟没有多大实际价值。
我已经年满74岁,可以说是垂暮之年了。虽然我还能吃能睡,也没什么严重的病,但是能工作的时日不多了。我要争取时间,争取能工作的时间。何况每天除了自己的工作,还有其他的社会活动、阅稿、复信、接待等等,坚持锻炼的光阴就不多了。
然而,我并不反对体育锻炼。在老友们的劝告下,我每天活动活动腿脚,甚至对八段锦里某一段两段来个“自由化”的大致模仿,或者也散散步。但是,我锻炼得很不经常,即未能坚持按日按时地做。自然,这是份不能令人满意的答卷。不过,我想:一个老人时不我待的心情,广大读者是会谅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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