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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夏季粮荒的消除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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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9-13
第2版()
专栏:

  东北夏季粮荒的消除
陈恒力
人民日报八月十八日登载:东北广大农村今年已基本上消除了夏季粮荒的现象。从前,东北农村每年六、七月间,劳动农民总是缺粮,愁眉苦脸,度日如年,伪满时期如此,国民党统治时期也是如此。现在,这个青黄不接的历史性现象,在东北第一次得到消除,而且农民还有些余粮出售。这真是东北农村经济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情!
有人要问:“一九四九年东北歉收,粮食总产量还未达到‘八一五’以前的水平,怎么能全年够吃,而且有余粮呢?”是呀,新社会制度的优越性就表现在这里。现在我们来研究一下,东北青黄不接的现象到底是怎样消除的。
第一、封建土地制度已经消灭,劳动农民再不支付“无偿流出”。试以一九四三年为例,计算一下东北劳动农民“无偿流出”的项目及其数量:
(一)地租支出。从前,东北有百分之七十以上的土地属于地主阶级。国民党反动政府“东北物资调节委员会”也承认:“东北七成有奇之农地,为二、三成少数人所有;反之,七成以上之农民,仅有二成以上之农地,而无农地之农人,约占其四成有奇,多系租地耕种”(伪东北物资调节委员会编:东北经济小丛书《资源及产业》(上三十三页)。据东北人民政府人民经济计划委员会(下简称:东北经济计划委员会)资料:一九四三年,全东北耕地面积有一千九百六十七万二千公顷(包括旅大、内蒙)。那么地主阶级即共占有一千三百七十七万零四百公顷(占百分之七十)。该年度平均每公顷谷物产量为一千一百五十五公斤。地租额约为生产量的百分之四十,则一公顷平均交租量为四百六十二公斤。该年度劳动农民共向地主交租六百三十六万一千九百二十四吨。
(二)“出荷”损失。伪满“政府”叫农民“出荷”,美其名曰“收买”,实际就是硬要。一九四三年东北农村出荷量为七百六十六万吨(伪东北物资调节委员会编:东北经济小丛书《农产》(流通篇下)一百九十七页)。“出荷”的官定价格比市价低得很多,农民约损失三分之二,计损失五百万吨。
(三)“国课”和地方捐税。前者由地主阶级支付,数额很小,后者由农民支付,数额很大。具体支出数字没材料说明。在国民党统治时期,没有“出荷”,而地方捐税名目繁多,农民负担特重。解放前秦皇岛海滨区一九四七——四八年的农业税约占收获量的百分之七十。
(四)借贷利息。地主阶级以其地租收入的一部高利放贷,城市投机商人乘农民困难的机会亦向农村高利放贷。具体放贷及支付利息数字,也没材料说明。但只把地租及“出荷”两项“无偿流出”加起来看,这个数字就很惊人:
项目 “无偿流出”数额(吨)
地租六、三六一、九二四
“出荷”五、○○○、○○○
合计 一一、三六一、九二四
一九四三年,粮食(谷物及油料)总产量为一千九百三十七万一千吨(还有一部工艺作物未计算,因只计算粮荒之故)。除去这两项“无偿流出”,劳动农民只剩下粮食八百万零零九千零七十六吨。人畜食用及计算不出来的纳税、交息等等,就是这些指项。所谓“无偿流出”,是指劳动农民被反动政府和地主阶级掠夺去的生产物;旧统治机构及封建土地制度一经推翻,这几大笔“无偿流出”自然取消。现在,劳动农民的生产成果归劳动农民自己所有了。农民现在也出公粮,但这是为了建设自己的国家,对劳动农民是有利的,这不能算是“无偿流出”。
第二、现在劳动农民的粮食保留量增加。一九四三年劳动农民保留粮食的数字是:
(一)粮食总生产量为一九、三七一、○○○吨。
(二)“无偿流出”计一一、三六一、九二四吨(纳税、交息未计算)。
(三)有偿流出:“出荷”支出二、六六○、○○○吨(“出荷”的三分之一换回生活品,但粮食是支出去了。其他日用及生产费支出未计算)。
支出合计一千四百零二万一千九百二十四吨。
(四)除“无偿流出”,剩余五百三十四万九千零七十六吨。
一九四九年冬季的劳动农民保留粮食的数量是:
(一)粮食总生产额为一、四五○万吨(根据高岗同志“站在东北经济建设的最前面”的报告)。
(二)“无偿流出”取消。
(三)“有偿流出”(用在人民中国的建设及换回农民的需要物品):公粮(自然粮)二百万吨(东北经济计划委员会统计)。出售量一百三十八万吨(高岗同志前项报告)。合计三百三十八万吨。
(四)除“有偿流出”,劳动农民实际保留粮食一千一百一十二万吨。
一九四九年与一九四三年比较:
年度保留量(吨)指数
一九四三五、三四九、○七六 一○○
一九四九 一一、一二○、○○○ 二○七
从前,劳动农民的粮食保留量不足,所以年年闹青黄不接。而地主阶级却粮食满仓,除掉一部分放贷,其余腐烂浪费的不少。现在,没有地主阶级的积存,“有偿流出”的减少,即令在歉收的情况下,劳动农民的粮食保留量也比从前多到百分之二百以上。
第三、城乡交换关系的合理,劳动农民不再受到暗盘的剥削。从前,旧“政府”和地主阶级对于劳动农民的剥削是“合法”的、公开的,另外,劳动农民还受到种种暗盘的剥削。“九一八”之前,一到青黄不接,城市投机商人即向农民“买青”,比如高粱一斤值十元,“买青”只给五元。不到一、两个月,商人就得到百分之百的超额利润。伪满时期,商人暗中从地主那里买得粮食弄到黑市去买卖,虽不“买青”,而超额利润的收入是一样的。地主阶级以其地租所得,任情挥霍消耗,到青黄不接时,以其余粮高价卖给农民或向农民进行高利放贷。劳动农民在“买青”与买缺粮之间吃了两层暗亏。农民购买生活品及生产工具,工农业品的交换本来不等价,商人从流通过程中又剥削了一层利润,农民又吃了两层暗亏。现在,公营商业机构与农民的交换价格是公平的,合理的,并保证生活品及生产工具的廉价供给。今天劳动农民的“有偿流出”与从前是根本不相同了。
第四、人民政府对灾区实行救济,组织副业生产与发放农业贷款。一九四九年东北某些受灾较重的地区,如辽西、热河的某些地区,以及各省中的个别重灾区,人民政府都组织了副业生产。比如,松江大规模组织冬季采伐(森林业)。又如,黑龙江肇源县六区建国村的中共支部组织农民挖坝放水捕鱼,救出涝地六百六十三垧,捕鱼卖钱八亿余元。买进一百七十石粮食,七千多尺布,五十七头牛马和一部分农具。另外,又租牛四十八头,完成了熟地三百八十七垧和开荒九十垧的播种任务,打下了今年丰收的基础(八月五日东北日报消息)。旧社会是没有人这样做的。政府对灾区普遍发放农贷,对重灾区实行救济,并组织农村间互相调剂粮食,因此,重灾区也都大致解决了夏季的粮荒。旧“政府”却没有这些措施。伪满也发放过农贷,但那是贷给“笃农家”(有资产,可信赖的农户),却不贷给穷苦农民。
显然用不着证明,两个社会制度是根本不同的:旧社会制度是黑暗的、卑鄙的,给劳动农民带来的是灾祸。新社会制度是光明的、优越的,给劳动农民带来的是福利。而今年消除了青黄不接,且使农民有余粮出售,这是光明与优越的新社会制度的初步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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