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4阅读
  • 0回复

执行人民政府民族政策 青海少数民族工作获成绩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9-13
第3版()
专栏:

  执行人民政府民族政策
青海少数民族工作获成绩
【本报讯】本报特约记者乔迁报道:青海省人民政府成立以来,在少数民族的工作上,已获得很大成绩。
首先在建政方面的成绩。青海省共有七个民族,关系交错。全省共二十三个行政单位,在农业区及以农业为主的区域,已建立十四个县的民族联合政权,改造了六十个区、二百六十个乡政权,并按聚居和杂居情况,分别按民族比例,使各兄弟民族都参加了区乡政权。互助、大通、玉树、称多、囊谦等五个县,现正建立或准备建立县级联合政权。
第二、培养兄弟民族干部是开展一切工作的关键。解放以来,青海省人民政府对这一工作十分重视。现全省参加乡以上政权工作的兄弟民族干部,据初步统计,有二百二十七人(主要是农业区)。在学校教育方面,去年举办了青年干部训练班,今年改为人民公学,专门培养各兄弟民族干部,计前后共收当地兄弟民族学生二百三十六人,已派出参加工作的五十九人。
第三、用平等协商、调解、检讨等方式,圆满解决了民族纠纷二十一件,如互助县芳惠渠的回汉民族纠纷,湟中县峡峻寺寺院和农民的土地纠纷等。这些纠纷的圆满解决,更进一步加强了各民族之间的团结,逐渐消除历史上的民族隔阂。
第四、今年一月召开了省民族联谊会后,在农业区十三个县先后召开了一次各族各界代表会议,有些县市召开了两次至三次,在代表的民族成份上,兄弟民族代表约占三分之一强。会上主要讨论了团结、治安、生产等问题。通过此次代表会议,宣传了人民政府的各项政策,密切了政府与各族人民的联系,提高了群众的政治认识,加强了民族团结。
自青海省人民政府成立以来,在七个月的工作中,已开始使民族政策和具体情况相结合。根据过去的主要工作经验,在建政上,新解放区原来的建制和区域不要变;在牧区应采用原有的和多样性的组织形式;其次要健全、充实民族联合政权及初步的区域自治政权,广泛吸收各族干部参加工作,并要耐心、具体的帮助这些干部,对他们要大胆使用,以便真正做到有职、有权、有责。在调解纠纷上要具体了解、个别酝酿、大会解决三方面结合进行。在整个青海地区工作的干部中,外来的汉族干部占绝对多数,他们大多没有在多民族地区工作的经验,有些表现了简单、急躁、生硬、搬运老一套的工作作风,因此在工作中走了许多弯路,应该及时加以纠正。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