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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品与人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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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1-09
第5版()
专栏:读者论坛

礼品与人情
按照惯例,元旦到春节是结婚的“旺季”。不少人已经在为此事发愁!最近,我调查了三位大队党支部书记。1981年,一位党支书为亲友办婚事先后送礼已达三百多元,最少的一位也花了一百多元。他们说:“到春节,还得花百八十元。”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在亲朋好友办婚事时,送点纪念品,本属人之常情,无可非议。但有的人却以礼物厚薄、钱物送得多少,来定“友情的深浅”、“关系的远近”、是否“够意思”。似乎不送象样的礼,就不够“朋友”,不讲“人情”。这显然是不对的。
结婚送礼,本来是表示祝贺之意,不应计较数量。俗话说:“千里送鹅毛,礼轻情义重”。如果视礼厚方显情义重,这就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搞得十分庸俗了。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应该是这样的。我国唐代诗人李白有一首脍炙人口的《赠汪伦》的诗:“李白乘舟将欲行,忽闻岸上踏歌声。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汪伦没有送李白一分钱,只是唱着歌为他送行,却深深感动了李白。可见衡量人与人之间的友情的尺度,并不是礼品的贵贱多少,而是人们之间的真正情意。
团中央最近给共青团员和青年朋友的一封信,发得好。结婚者,应提倡婚事新办,谢绝亲朋送礼;新郎、新娘的亲朋好友,也要自觉抵制那种送大礼的陈规陋习,以免给自己、给新郎和新娘带来不应有的困难。
辽宁丹东市委宣传部 田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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