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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宣化县纪委的答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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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2-01-09
第5版()
专栏:

河北省宣化县纪委的答复
经调查,我县商业局局长谈文成同志为儿子结婚大摆宴席,情况基本属实。
商业局机关为给局长的儿子办喜事,让机关职工把9月27日的星期日挪到30日休息,借用了机关食堂做饭,占用了会议室、办公室和几个科室,摆席26桌,共参加216人,其中除男女双方的亲友外,有局属各公司26人(包括书记、经理18人),有县革委副主任1人,财办3人
(包括正副主任2人)。
为办喜事,局和公司有9名同志帮助采购东西,招待客人。在烟酒公司买的烟,在食品公司买的猪肉、鸡肉,赤城供销社给代买的鱼,大概计算,共用款776元。共收礼品49件(套),折款486元,收现金260元。谈的亲属资助490元。
谈娶儿媳时,县委正召开工作会议,确有一定影响。县革委主管财贸、商业工作的领导同志感到也有责任。谈文成同志认识到这样做有错误,作了比较诚恳的检查,在局党委扩大会上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
县委根据谈文成同志的工作表现和这次所犯错误的检查态度,同意商业局党委意见:批评教育,不给处分。
宣化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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